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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有效、公正地解决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现将仲裁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王 哲 副市长 副主任:杨东方 市政府副秘书长 文广轩 市农委主任 成 员:李文德 市政府法制办常务副主任 石 歆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占军 市农委副主任 贾体铭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跃升 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王东风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爱玲 市信访局副局长 谷 青 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于素云 市妇联副主席 张学亮 中原区须水办事处马庄村村委主任 王海超 市政府法制办公职律师 崔世录 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 纪灿离 市农经站高级农经师 杨翠萍 市农经站高级农经师 禹长录 惠济区农委高级农经师 李会建 金水区农委农经师 李泽强 中原区农委助理经济师 郑遂海 惠济区新城街道办农经站站长 孙军学 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刘德城村村民 郑双喜 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马渡村村民 申伟祥 二七区马寨镇王庄村村民 申伟利 二七区马寨镇申河村村民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农委,马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纪灿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