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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发文字号】 中总协[2011]54号
【颁布时间】 2011-10-25
【实施时间】 2011-10-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0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税务会计师项目优秀授权机构评选办法


  

税务会计师项目优秀授权机构评选办法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中总协〔2011〕54号)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立足于当前企业和社会对涉税复合型专业人才的需要,着眼于我国会计人才长远发展的要求,与有关单位合作推出税务会计师培训认证项目,两年来项目开展情况良好。参加培训和考试认证人员广泛,涉及全国各行各业,反映了税务会计师项目在社会上有广泛的需要,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在税务会计师培训认证项目开展中,项目授权培训机构严把培训报名条件、聘请高水平的师资进行教学、配合管理办公室认真做好项目管理,作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了表彰为项目推广、培训做出成绩的授权机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税务会计师项目优秀授权机构,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每年度组织进行评选。评选周期为前一年度12月1日至次年11月期间的工作业绩。

  

  第二条  优秀授权机构基本条件

  

  1.严格项目标准。在项目招生简章和工作人员对外招生联系中,严格项目招生标准,确保招生质量,严格执行项目收费标准;

  

  2.严格项目管理。认真执行《税务会计师专业资格认证项目手册》的各项规定,履行授权机构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出色,项目开展业绩突出;

  

  3.认真组织项目培训,授课教师与学员满意,学员考评成绩良好;

  

  4.认真做好学员的后续服务工作,能创造性的开展学员培训认证后续服务活动;

  

  5.项目开展以来无社会与学员的不良反映与投诉。

  

  第三条  评选办法

  

  根据评选周期各授权机构培训工作相关数据和每期培训班后学员调查问卷汇总情况,符合上述优秀授权机构基本条件的,由项目管理办公室提名,“税务会计师”网公示后,报经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表彰。

  

  第四条  奖励

  

  经评选获得优秀授权机构的单位,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颁发“xx年度税务会计师项目优秀培训机构”牌匾,并以适当奖励,以资鼓励。

  

  此评选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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