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1]135号
【颁布时间】 2011-10-31
【实施时间】 2011-10-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0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联系市民服务百姓走访活动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联系市民服务百姓走访活动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1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各级干部联系市民、服务百姓长效机制的意见》(宁委发〔2011〕17号),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更好地访民情、听民意、聚民智、解民忧,市政府决定,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结合总结今年、谋划明年政府工作,近期组织公务人员走出机关,深入到所联系的社区(村)进行一次集中走访,与群众开展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1年11月上中旬

  

  二、走访对象

  

  各级政府和部门所联系的社区(村)及公务人员所联系的结对家庭。公务人员联系对象要覆盖不同职业、不同年龄段等各阶层人员。

  

  三、主要任务

  

  1、了解群众生活困难,对广大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民生难题,想方设法帮助解决。

  

  2、了解群众发展困难,对群众创业、创新、生产中的各种问题和需求,提供咨询、出谋划策,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开展帮促工作。

  

  3、认真倾听、广泛收集各界群众对市政府明年工作的意见及政府自身建设的建议,广纳民言、广聚民意、广集民智,使政府决策真正反映民情、体现民意。

  

  四、工作要求

  

  1、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走访活动,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扑下身子访民情,千方百计解民忧。

  

  2、政府公务人员在走访过程中,要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如实填写调查表,及时送交本单位。

  

  3、各级政府和部门对本单位公务人员走访情况要进行督促检查,对征集的群众意见或建议进行梳理分类并汇总,于11月28日前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厅发展研究处(邮箱地址:njsfzc@163.com)。

  

  4、为使政府公务人员联系群众、服务百姓的制度落到实处,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本次走访,建立健全联系群众长效机制。对群众反映的具有共性、综合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本地区、本部门权限范围内的,要及时处理并反馈;超出权限范围的,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并提出解决建议;对有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诉求,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附件:南京市“联系市民、服务百姓”民意调查表(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