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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住宿业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住宿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据测算,截至2010年底,全国住宿业企业1.6万家,从业人员211万人,营业收入2814亿元。住宿业既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也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其劳动密集型特点显著,带动就业作用明显。但行业发展中也面临着结构不合理、品牌少、资源节约有待提高等矛盾和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有关要求,整体提升住宿业服务质量,推动住宿业规范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和不断丰富的生活需要为取向,努力提高饭店服务质量,大力发展品牌化、连锁化、便利化经营,加快促进住宿业转型升级,优化行业结构,提高行业集中度,全面提升住宿业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促进住宿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力争“十二五”期间行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2015年营业收入超过4500亿元。全行业年均节水节电20%,每年新增就业30万人。深入贯彻“绿色饭店”理念,大力发展经济型酒店,逐步形成一批年营业收入超过百亿元的大型饭店企业集团和超过10亿元的特色饭店企业,住宿业服务环境更加和谐,顾客满意度稳步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行业发展统筹规划,促进行业科学发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区域经济、产业结构以及城镇化发展需要,将住宿业纳入“十二五”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发展重点,优化结构和布局,鼓励发展二三线城市的住宿业,更好地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需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支持大众化产品开发,积极发展经济型酒店、民俗酒店、“农家乐”、家庭旅馆等,更好地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宿需求。依托当地住宿行业协会组织建立住宿业景气指数发布制度,内容包括企业总数、房间总数、房间入住率、客房平均销售价格等,引导住宿行业结构调整。 (二)加强节能环保,倡导绿色消费。把创建“绿色饭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做好《绿色饭店》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要加强指导,组织企业开展经验交流,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各地要尽快建立地方“绿色饭店”指导机构,积极协调财政、税务等部门制定鼓励和优惠政策,支持“绿色饭店”的创建与发展。同时,要引导住宿企业把节水、节电、节气、安全、环保作为重要发展途径,大力强化内部管理和挖潜,广泛运用安全系数高、应用效果好、质量可靠的节能减排技术,提高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节能设备的采用率和推广度,特别要做好节能潜力较大的空调、电梯、照明等设备的更新换代。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施高效照明改造,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垃圾、污水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引导行业走低碳化发展之路。 (三)发展经济型酒店,推动住宿业连锁化经营。发展经济型酒店是推动传统旅馆业态转型升级、加速住宿业结构调整和满足广大群众便利、安全、卫生、舒适等基本住宿需求的主要途径。要坚持存量转化和集约发展原则,突破区域和行业界限,加快资源整合,促进经济型酒店品牌化和连锁化发展。积极推动国有中小型住宿企业改制,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外资等参与国有中小型住宿企业的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经济型饭店经营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经济型酒店的发展,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力争将我国经济型酒店比重由现在不足10%提高到20%左右。 (四)培育自主品牌,延伸产业链。引导和支持在经营规模和效益方面位居行业前列、竞争优势明显、品牌影响力强、经营网络覆盖面广的住宿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创新发展。通过举办全国以及国际性住宿业会展活动,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宾馆饭店专用产品,培育一批特色宾馆饭店品牌。大力开展饭店优质服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培育一批品牌饭店企业、优秀企业家,扩大品牌示范和带动效应。支持品牌饭店企业做强宾馆餐饮服务、婚庆服务、会议服务,发展宾馆饭店专用产品基地、优质原辅材料基地,积极推进住宿业与文化、体育、旅游、会展等相关产业融合,加快产业化发展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