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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建设监察支队
【发文字号】 成建监发[2011]34号
【颁布时间】 2011-11-28
【实施时间】 2011-1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1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成都市建设监察支队关于2011年度全市建设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检查的通知

[接上页]


  联 络 员:戚宇光 (成都市建设监察支队)(13699037291)

  

  被评查单位:崇州市规划建设监察大队

  

  大邑县建设管理执法大队

  

  邛崃市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局建设监察分队

  

  武侯区建设局建设监察队

  

  五、要求

  

  (一)各区(市)县建设(城建)监察执法队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照《评查标准》进行认真总结,实事求是做好自查自评,并于12月3日前将向市支队报送自查报告,传真号码:86694210。

  

  (二)案卷质量评查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严禁走形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评查工作。

  

  (三)各检查组结束后写出检查情况小结,经市建设监察支队研究并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后,向各区(市)县建设局和建设(城建)监察执法队伍通报2011年度案卷质量评查情况,此结果将并入市建委2011年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

  

  附件:2011年度全市建设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检查分组日程安排(略)

  

  
成都市建设监察支队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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