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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十二五”时期广东广西扶贫协作计划纲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二五”时期广东广西扶贫协作计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扶贫办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十二五”时期广东广西扶贫协作计划纲要 东西扶贫协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东西部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实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自1996年以来,广东、广西两省区积极开展多形式、宽领域的扶贫协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0年底,广东省共向广西提供无偿援助12809亿元,主要用于帮助广西异地安置贫困群众、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示范村建设、建设学校和卫生院(所)、培训扶贫干部、援助贫困生、建设村屯公路和人畜饮水工程等。同时,两省区在经贸合作等方面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广东给予的巨大援助,有力促进了广西扶贫开发工作,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极大地增进了两省区干部群众的友好情谊,为促进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和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促进对口协作双方共同发展的部署,广东、广西双方经友好协商,共同制订“十二五”时期广东广西扶贫协作计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扶贫开发为基本着眼点,以区域协作为基本方式,以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高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目标,从广东、广西的实际出发,加大协作力度,拓宽协作领域,扩大协作规模,加快广西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步伐,实现两广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结对协作。继续做好广州市与百色市、东莞市与河池市的结对协作。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鼓励驻桂广东企业就地帮扶、回馈当地,形成由政府援助、企业合作、社会帮扶、人力资源开发等主要内容构成的工作格局,重点抓好基础设施、产业开发、经贸合作、劳务合作、干部人才培训与交流、珠江流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扶贫协作。 (二)扶贫开发示范村建设。鉴于百色、河池等市是广西集“老少边山穷”为一体的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十二五”期间,广东省(含广州市、东莞市)每年安排3500万元资金,无偿支援广西百色市、河池市。帮助有关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示范村项目建设,着力解决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升发展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改善村容村貌,实现产业发展、生态改善、群众增收的良性循环,凸现示范村建设项目的示范性和引导性,推进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经贸合作。两省区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北部湾经济区开发、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为契机,充分发挥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广州博览会、中国一东盟博览会等平台作用,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地区经贸合作。在百色、河池两市创办工业园区,形成企业合作和发展的平台、产业培植的基地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双方在矿产资源、农业、旅游、物流、电子信息、生物、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等产业的对接与互动,推进技术交流与合作。对在广西兴办的、与贫困户增收密切相关、辐射面广的广东方企业,优先认定为广西扶贫龙头企业,除享受广西正常的优惠政策外,优先获得广西扶贫贴息贷款的支持。 (四)劳务合作。进一步加强劳务合作,广西每年向广东输出的劳务人员确保在10万人以上,其中技能型劳动力不少于30%,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输出前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大力开展外出人员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实现与广东对口帮扶地区人力资源市场的对接,加强驻粤劳务办事机构建设,全面提高输出劳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