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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知识产权局
【颁布时间】 2011-11-23
【实施时间】 2011-11-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1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济南市第七批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提高我市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根据《济南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评价考核标准》,经过申报、初审、复审和实地考察等各项程序,现认定山东华光光电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我市第七批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试点期为两年。对认定的试点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的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分两批拨付,先期拨付3万元,试点结束验收合格后拨付余款2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制度建设、人员培训、信息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对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和监督。各试点企业按照《济南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评价考核标准》,积极制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方案、开展试点工作,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多做贡献。

  

  附:《济南市第七批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

  
济南市第七批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名单

  


  1、山东华光光电子有限公司

  

  2、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4、济南中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山东巨洋神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7、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

  

  8、山东栋梁科技设备有限公司

  

  9、济南四通机械有限公司

  

  10、山东铂源化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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