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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选拔赛:地方民营系统的选拔赛以省农业厅为单位组织,农垦系统的选拔赛以各省农垦总局为单位组织。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策划,按照大赛的竞赛方案认真组织选拔赛,精选出本系统的割胶能手,并分别经本省农业厅、农垦总局竞赛组委会审核推荐参加全国决赛。 (三)决赛:决赛由农业部主办,广东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承办。以省农业厅、农垦总局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各代表队设领队和副领队各1名,并负责办理本队参加决赛有关事宜。决赛分为实际操作和笔试考核。 1.决赛内容,包括:(1)割胶理论知识考核;(2)磨刀技能考核;(3)树桩割胶技术考核(阳刀顺割、倒割,阴刀)。 2.考核办法,分别为:(1)割胶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90分钟,总分20分。考试范围为《割胶问答》、《ny/t 1088-2006橡胶树割胶技术规程》、《ny/t 221-2006橡胶树栽培技术规程》。考卷由组委会办公室从国家竞赛题库中抽选确定;(2)磨刀技能考核:时间为3小时,总分10分。胶刀、磨刀工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配发。(3)树桩割胶技术考核:时间为15分钟,总分90分,每人三棵树桩,分别为:阳刀顺割(离地80cm)、倒割(离地130cm)和阴刀(离地130cm),每种割法各割15刀,共割45刀。割线长度为30cm。三项合计总分为120分。 五、大赛时间安排 初选赛、选拔赛:2012年2月10日前完成。 决赛:拟定于2012年2月下旬在广东省举行。各省级主管部门请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各参赛单位参加决赛选手的《全国第三届割胶工技能大赛决赛选手推荐表》(见附表4)和裁判员的《全国第三届割胶工技能大赛决赛裁判员推荐表》(见附表2)报组委会办公室(传真:010-59192628,e-mail:nkjrzch@agri.gov.cn)。 六、参赛费用 大赛费用采取各级分担的方式:初选费用由初选组织单位承担;选拔赛费用由选拔赛组织单位承担;参加决赛选手和领队的差旅费由其推荐或所在单位承担,其它费用由农业部和承办单位承担。 七、大赛奖励 (一)综合奖 决赛第1名,由农业部颁发证书及奖金(10000元),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参加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评选表彰。条件特别优秀的可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劳动模范的评选。 决赛第2-11名,由农业部颁发证书及奖金(5000元/人),并相应晋升一个职业等级,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择优推荐参加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评选。 决赛第12-36名,由农业部颁发证书及奖金(1000元/人)。 (二)单项奖 树桩割胶技术考核成绩前三名,由农业部颁发证书及奖金(2000元/人)。 磨刀技术考核成绩前三名,由农业部颁发证书及奖金(1000元/人)。 (三)裁判员奖励 本届大赛裁判员,由农业部颁发“全国第三届割胶工技能大赛裁判员”证书。 附表1: 全国第三届割胶工技能大赛决赛裁判员分配表
附表2: 全国第三届割胶工技能大赛决赛裁判员推荐表
附表3: 全国第三届割胶工技能大赛决赛选手分配表
附表4: 全国第三届割胶工技能大赛决赛选手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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