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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突出抓好基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体系建设工作。 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筑牢安全监管第一防线。主要在镇区组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队伍,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每个镇区配备3-5名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每个村(居)委会配备1名专(兼)职安全管理员,解决镇区安全生产工作“无人管”的问题。安监局配备安全监管必需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执法装备、检测检验设备、应急救援装备。促进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 (三)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加大各类人员的培训力度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以企业文化建设和城市社区安全文化建设为重点,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使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深入人心。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公益广告等传媒,宣传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我市安全工作进展,营造关心、理解和支持安全工作的社会氛围。着重从五个方面开展教育培训工作:1、在中小学校全面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2、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推动实现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变。3、在基层积极开展安全咨询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一系列宣传活动,举办镇(区)、村、企业安管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提高业务素质和应对火灾的处置能力。4、在运输行业开展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内容的职业教育。5、在政府部门开展以《安全生产法》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应急救援保障措施,提高事故灾难应对水平 抓紧出台《三亚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推动我市旅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海洋渔业、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保障措施,提高事故灾难应对水平。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镇(区)、村(居)委会以及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推进应急预案“进社区、进村社、进企业、进学校”。 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完善市、乡镇两级政府应急管理体制,构建高效灵敏、注重预防、强化处置、重视善后的应急机制。加强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健全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运行协调机制。整合现有应急装备和队伍资源,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应急自救能力,减少事故损失。 (五)强化目标考核,推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 1、明确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各级组织和政府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坚持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职”为基本原则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责任体系,推进各镇(区)、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 2、严格目标考核。健全安全生产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指标作为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安全控制指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凡是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不合格、事故超标、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各级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取消其参评市级、省级和国家各类综合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资格并实行“一票否决”。通过建立激励制约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 3、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我市较大以上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严厉查处。 (六)认真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事故责任人。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