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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新市农场,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各单位、省驻琼中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海南文明大行动”的工作部署,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琼中文明大行动”的开展,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琼中文明大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县文明大行动的开展,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傅信平(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王琼龙(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张长丰(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符建群(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尹 兴(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 吴 冬(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韦求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吴钟良(县委办主任) 彭朱强(县政府办主任) 黄俊东(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叶兆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卓大友(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立飞(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王振雄(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张应俊(县文明办主任) 王尤录(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林树军(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物价局局长) 罗宁波(县财政局局长) 王海山(县教育局局长) 龙朝雄(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向 前(县卫生局局长) 杨宗峰(县公安局政委) 胡明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川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邓开扬(县旅游局局长) 谢盛文(县商务局局长) 陈 阵(县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德雄(县安监局局长) 林祖勇(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吴德江(团县委书记) 王淑菲(县妇联主席) 王琼雄(琼中工商局局长) 王哲彪(琼中质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叶兆承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卓大友、张应俊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