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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尔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办综[2011]73号
【颁布时间】 2011-11-08
【实施时间】 2011-1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3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调研综合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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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立重大问题论证制度。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涉及面宽、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成果和综合文稿,均需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充分的咨询论证。

  

  3.健全完善调研成果交流转化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建立调研成果随时完成、随时上报、随时交流、随时转化的工作机制。积极开设各种载体平台,拓展转化交流渠道,及时推荐上报优秀调研成果。

  

  4.建立调研成果目标管理和表彰奖励制度。市政府研究室负责每年对市政府系统各单位的课题成果进行征集和评奖,择优予以表彰奖励,并对政府系统的优秀调研成果汇编成册。

  

  5.建立特约专家和特约调研员制度。充分利用“外智”,构建大调研网络,及时有效地为市政府提供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的决策参考和信息咨询。

  

  (二)完善调研综合工作网络

  

  1.加强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调研综合部门之间的联系。强化政府系统调研综合部门的沟通交流,在重大调研课题研究和综合文稿起草过程中开展联合攻关。

  

  2.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联系。采取课题合作研究、委托专家研究等形式强化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的联系,发挥他们在政府决策中的智囊作用;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继续和北大、清华合作,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

  

  3.加强与国家、省及兄弟城市调研综合机构的联系。搞好信息交流和相互合作,提高调研综合工作水平。进一步深化市政府决策服务资料库网站建设,为调研工作搜集信息、交流经验、开展合作和展示成果提供平台。

  

  六、创新政府系统调研综合的方式和方法

  

  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调研综合工作;注重点面结合,在掌握全面情况的基础上,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要把领导干部调研、专兼职队伍调研与专家调研结合起来,善于借助外脑,丰富和完善决策;要把本地调研与外地调研结合起来,通过比较研究,达到取长补短、推动实际工作的目的;要把传统调研方式与现代调研方法结合起来,善于利用先进调研手段,运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络,采用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网络调查及数据模型分析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获取和分析信息资料;要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用充足的数据和事实说话。

  

  七、加强对政府系统调研综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一)把调研综合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1.将调研综合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日常议程。要把加强和改进调研综合工作作为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加强对重大调研课题的规划、部署和协调,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要点,狠抓落实。

  

  2.建立调研综合工作领导责任制。各地区、各单位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调研课题责任制,特别是主要领导每年要带头组织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同时建立调研督查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定期对调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明确调研综合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调研综合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安排1名领导同志具体分管调研综合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调研综合工作人员,保证有足够的力量从事调研综合工作。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立专门的调研综合机构,条件不具备的也要将该职能指定有关处室承担。

  

  (二)全面加强调研综合队伍建设

  

  1.提高政治素质。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努力掌握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2.提高业务能力。认真钻研、全面掌握现代经济、科技、法律及调研综合方面的专业知识,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交流,不断夯实调研综合工作人员的理论功底和专业知识。

  

  3.注重对调研综合干部的培养。建立选拔、培养、造就优秀调研综合工作人员的激励机制和流动机制,使调研综合人员能够脱颖而出、担当重任。通过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压担子,提高调研综合人员的实践工作水平,努力培养一支政策理论水平较高、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能力较强、文风优良、作风过硬的调研综合队伍。

  

  (三)努力营造良好的调研综合工作环境

  

  要足额保证调研部门的办公经费和调研经费,适当放宽对调研综合工作人员阅读相关文件、参加列席会议、出国出省考察等条件限制,不断改善调研综合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学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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