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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由市投资促进局负责组织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交流、项目对接及项目签约仪式活动,做好全市招商引资及成交额汇总统计工作,并适时统一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4.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宣传推介科技产品、科技研发项目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5.由市商务局负责开展对俄项目对接洽谈合作等经贸活动。 6.由市体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冬季体育用品项目洽谈等经贸活动。 7.由各区、县(市)政府负责围绕“冰洽会”主题,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经贸活动。 (三)招商招展工作 1.由各区、县(市)政府负责落实本辖区综合实力展,组织区、县(市)属企业参会参展,并采取“走出去”的方式,邀请外省市友好区、县(市)政府组团参会。 2.“冰洽会”组委会办公室负责邀请有关城市代表团,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市投资促进局负责邀请国内友好城市团。 3.由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市内各大滑雪场和旅游商品企业参会参展。 4.由市农委负责组织绿色食品和特色农产品企业参会参展。 5.由市科技局负责邀请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高、新科技企业参会参展。 6.由市粮食局负责组织粮食生产及加工企业参会参展。 7.由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药集团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业参会参展。 8.由市商务局负责邀请俄罗斯展商、客商、采购商参会参展。 9.由哈经开区、高新区、利民开发区、宾西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区内企业参会参展。 (四)嘉宾接待 1.市政府邀请的外省市代表团市级领导由市接待办负责接待。 2.其他应市政府邀请参会参展的代表团采取陪同团制,即一个成员单位接待一个城市或地区代表团,由市接待办负责安排,“冰洽会”组委会办公室配合。 3.以单位名义邀请的代表团及客商采取“谁邀请,谁接待”的原则,由邀请单位负责接待。 4.市政府邀请的外宾由市外侨办负责接待。 (五)宣传报导 1.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负责组织召开“冰洽会”新闻发布会,协调在哈报、新晚报等报刊对“冰洽会”进行宣传报道,协调哈电视台、广播电台设立倒计时专栏,协调有关媒体适当减免“冰洽会”广告费用。 2.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工作。 3.市城管局负责商业繁华地带及机场、火车站等窗口部位宣传广告设置与管理工作。 (六)其他服务保障工作 1.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公安、交通运输、消防等部门,制定并实施展会期间的安全保卫方案、交通车辆通行及停靠方案、安全消防方案并现场派驻值班干警、消防车辆和消防队员,以确保安全。 2.市卫生局负责会议期间卫生监督和医疗保健工作。 3.市大型活动办、市财政局负责“冰洽会”费用的核拨工作。 4.市旅游局负责组委会安排的旅游团体和重要客商旅游活动的接待,负责会议期间旅游公司、酒店、宾馆及旅游区的接待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 5.市城管局负责市容市貌整治,做好窗口单位、主要街道、标志性建筑物的清洁美化;负责街道宣传广告的规划和布置,在主要路段和窗口单位设置欢迎、祝贺标语。 6.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冰洽会”志愿者队伍,确保现场服务质量。 7.市贸促会负责展会的相关服务工作。 8.哈工大集团负责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的安排,配合组委会办公室做好展场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五、组织机构 成立第28届“冰洽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林铎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姜明,市委常委、副市长丛国章,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少良,副市长王莉、焦远超,市政府秘书长石嘉兴,市工信委主任智大勇担任;执行主任由智大勇兼任;成员由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冰洽会”组织协调、日常筹备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智大勇兼任,副主任由市工信委副主任付洁苒、市大型活动办主任李为民、市旅游局副局长陈志刚、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关和东、市公安局副局长韩峙等担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招商招展组、宣传报道组、接待组和安全保卫组等。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协调一致,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组织机构,并在财力上给予支持,切实将各项筹备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