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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颁布时间】 2011-11-20
【实施时间】 2011-1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4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体育总局关于“万达广场”2012年全国女子足球联赛的通知

[接上页]
4.3 旗杆:数量至少1杆,用于升国旗。

  4.4 裁判席:

  4.4.1 裁判席设置于场外的中线延长处,备置1桌2-4椅,备换人牌;

  4.4.2 裁判席设有用坚固、透明材料制作的防护棚,设置稳定、牢靠,可抵御风雨和投掷物;

  4.5 球队替补席、指挥区:

  4.5.1 球队替补席设置于裁判席两侧平行处,备置14个靠背席位(必要时应可增置到20个席位);

  4.5.2 替补席设有用坚固、透明材料制作的防护棚,设置稳定、牢靠,可抵御风雨和投掷物;

  4.5.3 替补席处应按足球竞赛规则的规定画出指挥区。

  4.6 医务席

  4.6.1 应准备两付担架,分设于两队替补席外侧(近球场端线一侧)3米稍后位置,每担架4名担架员,统一着装;

  4.6.2 救护车位于方便的通道口附近,车上安排医务人员。

  第五条  体育场广告设置

  5.1 体育场必须承诺在举行女足联赛时,场内广告应符合女足联赛相关商务规定;

  5.2 广告板应按相关要求设置;

  5.3 体育场内和观众席,不得出现其他的广告、变相广告、具有商业性质的展示物等;

  5.4 体育场提供存储广告设施的便利。

  5.5 满足其他女足联赛商务的相关要求。

  第六条  工作席位设置

  6.1 比赛监督席:设置于主席台前排边侧或主席台上方视线良好的中央区域;

  6.2 裁判长、技术调研员席:设置于主席台上方或更便于观察全场的适当位置,3-4席位。

  第七条  体育场休息室

  7.1 球队休息室:每间60平方米以上,供主客队分别使用;要求清洁、通风,配置冷暖空调、挂衣架,设有卫生间、洗浴设施、防滑地面;置备坐椅30把、大平面桌子1张、战术演示板及书写用具、按摩床;

  7.2 裁判员休息室:要求与球队休息室有适当距离间隔,面积30平米以上;要清洁、通风,配置冷暖空调、设有卫生间、洗浴设施、防滑地面;置备坐椅6把、小平桌1张、书写板及书写用具、冰箱及比赛饮料等;置备裁判旗2面、换人牌、计时表、气筒、气压表、台秤、比赛球等。

  第八条  主席台、贵宾席及休息室

  8.1 主席台、贵宾席:可分别设立,也可统一设立;席位及设施由赛区自行确定;贵宾席主要为赞助商及其他贵宾提供;

  第九条  工作保障间及设施

  9.1 竞赛工作室:面积15平方米以上,置备桌椅、国内长途电话、传真机、复印机、联网电脑。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2:

  
2012年全国女足联赛赛程(草案)

  


  第一站

  4月2日-6日

  1、 上海赛区(上海、河北、山东、浙江)

  2、 武汉赛区(武汉、江苏、长春、新疆)

  3、 四川赛区(四川、大连、河南、广东)

  4、 解放军赛区(解放军、天津、北京、陕西)

  

  第二站

  4月20日-24日

  1、 陕西赛区(陕西、上海、四川、武汉)

  2、 江苏赛区(江苏、北京、山东、广东)

  3、 天津赛区(天津、长春、河南、浙江)

  4、 河北赛区(河北、大连、解放军、新疆)

  

  第三站

  5月8日-12日

  1、 解放军赛区(解放军、上海、江苏、河南)

  2、 广东赛区(广东、河北、长春、陕西)

  3、 山东赛区(山东、天津、大连、武汉)

  4、 北京赛区(北京、四川、浙江、新疆)

  

  第四站

  5月25日-29日

  1、 上海赛区(上海、天津、广东、新疆)

  2、 大连赛区(大连、江苏、浙江、陕西)

  3、 武汉赛区(武汉、北京、河北、河南)

  4、 长春赛区(长春、四川、解放军、山东)

  

  第五站

  6月14日-18日

  1、 北京赛区(北京、上海、大连、长春)

  2、 浙江赛区(浙江、解放军、武汉、广东)

  3、 江苏赛区(江苏、天津、河北、四川)

  4、 河南赛区(河南、山东、陕西、新疆)

  

  第六站

  7月4-8日

  1、 河北赛区(河北、上海、武汉、新疆)

  2、 山东赛区(山东、江苏、长春、浙江)

  3、 陕西赛区(陕西、大连、四川、解放军)

  4、 天津赛区(天津、北京、河南、广东)

  

  第七站

  8月18日-22日

  1、 四川赛区(四川、上海、河南、浙江)

  2、 新疆赛区(新疆、江苏、北京、解放军)

  3、 长春赛区(长春、天津、武汉、陕西)

  4、 大连赛区(大连、河北、山东、广东)

  第八站

  9月5日-9日

  1、 江苏赛区(江苏、上海、陕西、广东)

  2、 河北赛区(河北、长春、解放军、河南)

  3、 天津赛区(天津、大连、浙江、新疆)

  4、 北京赛区(北京、四川、山东、武汉)

  第九站

  9月22日-26日

  1、 解放军赛区(解放军、上海、天津、山东)

  2、 大连赛区(大连、江苏、武汉、河南)

  3、 浙江赛区(浙江、北京、河北、陕西)

  4、 长春赛区(长春、四川、广东、新疆)

  第十站

  10月14日-18日

  1、上海赛区(上海、大连、北京、长春)

  2、广东赛区(广东、解放军、武汉、浙江)

  3、四川赛区(四川、天津、江苏、河北)

  4、河南赛区(河南、山东、陕西、新疆)

  

  附件3:2012年全国女足联赛组织机构推荐名单

  

  

地区

 

联赛委员会委员

(会员协会秘书长等)

姓名

 

职务

 

赛区委员会

主任

姓名

 

电话

 

副主任

姓名

 

电话

 

 

职务

 

职务

 

秘书长

姓名

 

电话

 

安保组长

姓名

 

电话

 

职务

 

职务

 

竞赛组长

姓名

 

电话

 

接待组长

姓名

 

电话

 

职务

 

职务

 

技术组长

姓名

 

电话

 

新闻组长

姓名

 

电话

 

职务

 

职务

 

经营组长

姓名

 

电话

 

财务组长

姓名

 

电话

 

职务

 

职务

 

各地方协会或俱乐部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邮编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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