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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在白塔商圈举办“百货超市主题周”、“家电主题周”、“手机通讯主题周”;在西南商贸城、凤凰家具城进行“家居建材主题周”等多种专项主题促销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多元的消费选择和购物体验,进一步激活热点商品消费,提升中心商圈、市场形象,增强凝聚力。组织社区商业示范企业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开展便民利民活动。 (八)畅享服务,便利生活 组织餐饮企业,根据节日期间特点,推出高、中、低档适合不同口味的家庭聚会套餐和具有春节特色的团圆餐宴,体现出亲情、温馨、和谐的饮食文化,突出品牌与特色,满足广大消费者团年、聚会的饮食需求,开拓我市餐饮市场。引导美容美发、洗染、家政、足浴保健等居民服务业,根据行业特点,开展营销活动,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服务消费需求。 (九)放心过节,安全消费 商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加大对肉类、酒类等关系民生的重点商品的安全管理检查力度。推动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猪肉的质量监管。加强对餐饮、洗染、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的引导和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服务承诺、放心消费等活动,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扩大影响 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宣传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组委会办公室牵头,做好新闻发布、购物月活动、农商对接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泸州市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对“购物月”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动态性的跟踪宣传报道,形成声势。通过多种形式,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热烈、喜庆、祥和、欢乐的节日消费氛围。 统一标识,协同行动。在举办启动仪式、展销会、参加活动的企业等场所,按照首届购物月全省统一设计的购物月标识、宣传图案进行宣传,统一悬挂“2012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暨第三届农商对接进万村”(红底白字)等宣传横幅。 市区联动,扩大影响。各区县在泸州日报或泸州晚报、泸州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刊登或播放2篇以上(文字和图片)反映促销情况,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刊登5篇以上(文字和图片)报道相关情况。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1. 对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 市商务局:负责邀请川滇黔渝结合部城市名优特新商品厂家参展。 市商务局、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市供销社:负责牵头做好农商对接活动。 市财政局:要对“购物月”专项活动经费给予支持。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展销市场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做好整个购物月期间的治安维护和管理工作。 泸州工商局、市卫生局、泸州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共同加强对流通和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产品(商品)的质量和价格稳定。 市城管局:做好展销市场的城市卫生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共同做好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泸州工商局:共同做好汽车销售市场、品牌汽车销售公司、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会同市公安局、泸州工商局、市畜牧局:抓好猪肉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促进活动。 市住建局:做好购物月期间的房地产交易促进与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公交公司在12月30日至2012年1月2日期间每天增加开往西南商贸城的车次。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做好旅游景区的氛围营造活动。 2. 对区县政府的工作要求 龙马潭区人民政府要负责协调提供展会办理地点,西南商贸城负责做好现场水、电供应,卫生保洁、安保服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等协调服务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好辖区内“2012年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的各项活动。每个区县推荐参加“川滇黔渝结合部名优特新商品展销会”商家不少于15户;组织参加农商对接活动的农业专业合作社供应商不少于5户,采购商不少于2户,其中江阳区、龙马潭区不少于4户。农商对接活动现场每个区县至少促成有两个单位与市外商家签订产销协议。各区县应在政策、经费、服务上给予企业大力支持。 (三)专人负责,及时反馈 各区县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暨第三届农商对接进万村活动”实施方案和商品展销会参展商家名单,农商对接活动供应商、采购商名单及相关信息,酒城群众喜爱的“十佳”名优特新商品(服务企业)推荐表册,联系人员名单报组委会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也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12月10日前将参会参展企业落实情况及工作方案、联系人员名单报组委会办公室。各区县、市级部门的工作总结于2012年2月2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