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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加强科技宣传报道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科技宣传报道编辑记者集中学习培训。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交流互动,提高媒体从业者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成果、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话题以及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省主要新闻媒体开设科技宣传专栏或专题节目,定期进行科技宣传报道。各地主要新闻媒体参照省媒体做法,开设专题、专栏或专版,加大科技宣传报道力度。培育一批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专版。 ---支持新兴媒体加大开展科技传播的力度。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培育、扶持若干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 3.分工: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农业厅、广电局、科学院、社科院、农科院、地震局、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科协参加。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任务: ---大幅度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形成较为合理的全省整体布局。 ---基本建立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的保障体系。 2.措施: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宏观指导。贯彻落实《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2010-2015年)》,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 ---积极发展科技馆。努力推动建设省科技馆新馆。按照《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对不具备展教功能或不能充分发挥科普作用的科技馆进行必要的更新改造。积极推动科技馆在全省的合理布局,重点在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发展主题、专题及其他具有特色的科技馆。创新理念,加强展览和教育活动的设计策划,增强科技馆的展示和教育功能,提升各级各类科技馆的重复参观率。加强对科技馆运行的规范管理。 ---建设各类特色科技类博物馆。鼓励、推动有条件的研究机构、大学、企事业单位和具有重要资源的城市,因地制宜建设和发展一批专业或产业科技类博物馆。充分利用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或企业闲置淘汰的生产设施,建设富有特色的科技博物馆。积极推动科技类博物馆在全省合理布局。 ---推进科普基地建设。发展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普教育基地,到2015年,使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总数达到40个左右,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总数达到100个左右,定期向社会免费开放。建设不同功能的行业科普基地,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纳入全省整体布局。进一步推动科研机构和大学面向社会开展科普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专门科普场所。加强青少年科技中心、社区科学工作室的建设,努力推动建设新的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力争每个省辖市、县城都建有1-2个科学工作室。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培训基地、文化宫等增加科普教育功能。引导海洋馆、野生动物园、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地质博物馆、矿山公园、动植物园等强化科普教育功能。 ---发展基层科普设施。依托现有社会设施,推动全省所有的县(市、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到2015年年底,全省6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活动站(室),6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画廊(宣传栏),宣传内容每年更新10次以上。加大科普大篷车配发工作力度,增强为基层群众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青少年宫利用现有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3.分工:由省科协、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牵头,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厅、科学院、农科院、地震局、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任务: ---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科普管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