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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供2011年度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情况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掌握本年度上海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开展情况,我委现开展2011年上海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情况数据统计工作。请各高校根据要求填妥《2011年上海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可从“上海教育”网www.shmec.gov.cn下载),于12月9日前将纸质表格盖章后传真或邮寄市教委国际交流处,并将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ssmzhangjp@yahoo.com.cn。为便于有关数据的及时核对,请务必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2011年上海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情况统计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1年上海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情况统计表 填表学校(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一、交流交往 1.2011年接待外国来访团组的批数和人数
2.与外国大学缔结校际交流协议的总数,以及2011年新缔结的校际交流协议数
二、科研合作 1.与外国大学开展合作科研的总数,以及2011年新开展的数量
2.2011年主办或合作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数量
3.与外国院校或机构建立的联合实验室总数,以及2011年新建立的实验室数量
三、教学合作 1.在外国设立的教学点(含孔子学院)数量,以及2011年新建立的教学点(含孔子学院)
2.用外语开设的(国际)课程数量(除外语课),以及2011年新开设的(国际)课程数
四、人员交往 1.2011年派往外国院校留学的学生总数(三个月及以上)
2.2011年派往外国短期进修或攻读学位的教师数量(三个月及以上)
3.2011年出访外国总人数(请分别注明是考察访问、参加国际会议、出国讲学还是参加共同研究等数量)
4.2011年聘请的外籍专家总人数,半年以上人数,半年以下人数
1.填表说明: 1)以上数据的截至日期为今年的11月24日; 2)如学校没有开展标题所列项目可在表格中填写“无”; 3)填写完毕请加盖公章后传真我处,同时用电子文档发送我处; 4)请务必注意数据的统一; 5)请告知学校填表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地址以便核对。 2.注1的交换学生是指根据校际交换学生交流协议派遣的,注2是指除交换学生之外,如有派出,高职高专可填写专科在学期间派出,其他院校可填写本科、硕士、博士在学期间派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