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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建立自贡市民卡监督和预警机制 制定我市自贡市民卡安全运行管理规范,从各个层次和环节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使系统具有抗攻击、容灾、容错和预警功能,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和纠纷,依法打击各种违法活动(责任单位:市信息化办、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国资委、市公安局、自贡银监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四)加强技术开发,促进自贡市民卡相关产业发展 在自贡市民卡实施过程中,加强ic卡、机具、数据交换设备和安全监控设备等硬件设备的开发和采购,以及平台和应用软件开发,吸引国内外ic卡领域的知名企业到我市发展,构建相应的产业链,力争在全省形成相应的技术和产业优势(责任单位:市信息化办、人行市中心支行、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级各商业银行、各通信运营企业、市民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五)加强自贡市民卡资金管理,确保市民合法利益 自贡市民卡是采用电子现金形式实施小额消费的支付系统,持卡人在卡内先预存资金再消费。为确保持卡人的预存资金安全,银行卡及电子现金由银行直接管理,引入银行卡风险防控机制。电子现金余额上限设定为1000元,控制市民使用风险;同时通过市民卡管理办法对电子现金资金管理作出限制性规定,各银行、特约商户和其他参与机构应当履行好提示义务,加强宣传,引导市民正确认识和使用电子现金(责任单位:市信息化办、人行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级各商业银行、市民卡服务中心)。 六、组织领导 市政府决定成立自贡市市民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另行文),负责领导市民卡项目建设运营工作,召开市民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机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审批年度市民卡发行、服务卡网点及机具布局计划。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化办),承担市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实施自贡市民卡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做好宣传普及和推广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项目建设积极做好技术对接工作,开放技术接口,提供应用数据。各行业要广泛利用市民卡服务于本行业的发展,按照建设目标分解落实推广应用工作任务。 金融管理部门要积极为市民卡运营企业创造良好的服务条件及政策环境,促进其电子小额支付业务的发展;物价管理部门要依法合理核定市民卡的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拟建和在建的面向市民消费支付及公共服务管理的ic卡项目,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原已建成的此类ic卡项目,在不影响行业服务和管理功能的情况下,应逐步纳入自贡市民卡系统。 (二)建立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和制度体系 1.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市ic卡应用发展需求及国家相关规定统一编制规划,建立完整的技术标准体系。市级各商业银行和市民卡服务中心应按规划要求及标准统一建设个人及商户清算平台、终端设备、系统软件、管理软件、操作系统,建立和完善管理、运营体系。 2.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牵头建立相关制度体系,制定完善自贡市民卡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政府、运营企业、服务提供商、消费者的权利、义务;牵头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指导各种技术开发。 (三)落实好项目建设运营扶持 市级各有关部门在指导自贡市民卡建设运营企业工作的过程中要给予相应扶持。 (四)加强宣传,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 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引导市民持卡消费。采取试点示范、培训、推广等方式鼓励广大服务提供商使用自贡市民卡,扩大使用范围,真正让市民广泛享受自贡市民卡带来的方便。 附件:自贡市民卡项目推进计划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自贡市民卡项目推进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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