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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枣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枣政发[2011]58号
【颁布时间】 2011-11-16
【实施时间】 2011-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5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

[接上页]


  (三)推进蔬菜产业化经营。加强蔬菜专业村镇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和蔬菜规模经营,推动农村承包土地向种菜能手、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等集中。支持蔬菜加工和流通企业以订单、合同方式带动蔬菜基地发展,推行“企业+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重点扶持10个蔬菜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宗优势蔬菜产品的产后处理及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推进蔬菜产业化经营。

  

  (四)加强蔬菜专业合作社建设。积极引导农民建立蔬菜专业合作社,发挥其联结产销的带动作用。全市重点扶持10个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支持其健全管理机制,开展信息传递、技术培训、生产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服务。

  

  五、健全市场供应体系,畅通产品流通渠道

  

  (一)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更新农贸市场、冷藏等设施,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进一步改善经营环境。积极引导农产品市场引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提高蔬菜流通效率。加快完善产地交易、净菜整理、冷藏配套等蔬菜采后处理设施,不断改善市场流通基础条件。

  

  (二)加强城区蔬菜市场建设。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今后5年,重点改造升级10家蔬菜综合批发市场和10家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蔬菜品种的动态存量达到5-7天的消费量。城区菜市场以社区居民为基本单位,按服务人口1-3万人或服务半径800-1000米,科学编制菜市场专项规划;抓紧实施原有的城区菜市场改造,促进菜市场提档升级;落实各项扶持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建设菜市场。

  

  (三)强化产销衔接功能。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大力发展订单生产和“农超对接”,开展新鲜蔬菜进超市、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实行“园厂挂钩”、“园企挂钩”、“园校挂钩”。发展蔬菜会展经济,培育一批经纪人队伍,促进蔬菜产品流通。

  

  (四)加强产销信息化建设。依托市农业信息网、市三农服务网,建立覆盖全市主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的蔬菜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定期收集、发布蔬菜产品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配套建立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平台和信息服务体系。鼓励开展电子结算和网上电子交易。建立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迅速反馈、发布相关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六、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保障调控体系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蔬菜基地建设资金,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应足额用于蔬菜基地建设。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蔬菜基地、良种种苗繁育、大棚温室基础设施、批发市场改造升级等。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开展蔬菜生产设施抵押担保,提高蔬菜生产融资能力。

  

  (二)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各区(市)要建立蔬菜生产风险调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必要蔬菜储备和蔬菜生产经营补贴。加强对蔬菜生产、供需及价格走势的预警分析,建立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鼓励开展蔬菜保险试点工作,对日光温室、大棚蔬菜和重点基地等逐步实现应保尽保。

  

  (三)实行蔬菜基地保护政策。要把城市蔬菜产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设立基地保护标志。征占蔬菜基地必须遵循“占1还1.5”的蔬菜基地保护制度。

  

  (四)落实和完善“绿色通道”政策。扩大“绿色通道”政策覆盖的蔬菜品种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一律按有关规定免收车辆通行费,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安全。对蔬菜产品出口,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蔬菜产品有效供给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任务。要强化“菜篮子”行政首长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市里将制定全市“十二五”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由市农业部门牵头,市有关部门参加的蔬菜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蔬菜生产、流通与供应保障工作中的问题。

  

  (二)实行督导检查制度。市里将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蔬菜生产的检查督导,促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把“稳菜地、活流通、能应急”作为工作重点,把菜地保有量和蔬菜基地保护、主要蔬菜自给率、蔬菜价格基本稳定、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指标,纳入蔬菜生产考核指标体系;特别要突出把蔬菜产量作为对区(市)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市)政府应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协调指导和管理服务的职责。

  

  (三)加强蔬菜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各区(市)要健全蔬菜工作机构和科研、技术推广单位;蔬菜生产专业乡镇和专业村,应建立蔬菜管理组织并设立技术员岗位。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蔬菜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促进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枣庄市蔬菜常年菜地、城郊常年菜地和标准园建设任务分解表(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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