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12-05
【实施时间】 2011-1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5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办关于做好第二批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活动报名签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家各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更好的向中小企业提供免费优质的法律服务,促进省城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济南仲裁委员会、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商务局决定共同开展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活动。

  

  本次活动的首批签约仪式于2011年11月16日在济南仲裁委员会举行,济南市政府副市长齐建中同志、济南市政协副主席刘少玲同志出席,由济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鲁军主持。济南仲裁委员会、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商务局的相关领导以及济南仲裁委员会律师仲裁员、律师事务所代表和我市各中小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仪式。

  

  根据《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活动实施方案》部署,2012年1月底前,确定第二批企业名单,并组织企业与律所签订服务协议。为做好企业报名工作,请各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组织相关企业报名参加活动。并请各单位在开展报名工作时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活动全程免费,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必须是《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各类中小企业、民非组织。

  

  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把此项活动当做执政为民、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实事抓紧抓好。指定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落实责任和任务。

  

  2、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此项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尽可能多地惠及企业,各县市区报名企业不少于20家,不设上限。

  

  3、企业报名回执汇总后,请于2012年1月5日前电子邮件报至济南市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柴勇 电话:66605769

  

  邮箱:a66605769@163.com

  

  附件:

  

  1、《关于开展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活动的通知》(略)

  

  2、报名回执

  

  
济南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2:

  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活动报名回执

  

  

企业名称

 

办公地址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数量

 

有无法务人员

 

有无聘请法律顾问

 

联系人姓名

 

职务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法 律 服 务 需 求

 



  

  注:“企业类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