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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教育局
【颁布时间】 2011-12-01
【实施时间】 2011-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6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

  

  近期,我市个别幼儿园在园幼儿中出现手足口病例。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在园幼儿的健康和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各项防控措施。

  

  手足口病传染性强,传播快,流行强度大,传播途径复杂。幼儿园属人群高度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疫情,极易在短时间内造成流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幼教管理机构、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制定并完善防控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早着手、早准备,密切联系卫生部门,及时沟通情况,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积极协助卫生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园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

  

  二、重视宣传培训,增强疾病防护意识。

  

  开展防病宣传培训和行为干预是防控手足口病流行、减少续发病例的重要措施。各幼儿园要开展健康教育,向幼儿传授手足口病预防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要采用多种形式,向幼儿家长宣传手足口病的有效防控措施,提醒家长减少或避免带孩子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活动,合理安排孩子的生活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幼教管理机构要组织开展幼儿园相关人员的防控技术培训,以《学前儿童手足口病的防控措施指南》为参考(可登录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szeb.cn/和深圳学前教育在线http://www.szxqjy.cn/下载查阅),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提高手足口病防控水平。

  

  三、加强疫情报告,规范病例处置。

  

  各幼儿园要建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晨检登记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卫生消毒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疑似病例患儿要及时隔离,减少与其他幼儿的接触,及时通知家长带幼儿到医院诊断治疗。发现手足口病确诊病例要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卫生消杀,做好相关工作。

  

  四、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幼教管理机构、各幼儿园要定期组织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控健康宣传、晨检登记及问题处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学前儿童手足口病的防控措施指南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学前儿童手足口病的防控措施指南

  


  手足口病是全球性传染病,世界大部分地区均有此病流行的报道,此病流行无明显的地区性,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以夏秋季多见。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以肠道病毒属的柯萨奇 a组16型和肠道病毒ev71型多见(引起重症病例的比例较大)。多发生于学龄前儿童,尤以3岁以下年龄组发病率最高。病人和隐性感染者均为传染源,主要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密切接触等途径传播。

  主要症状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少数病例可出现脑膜炎、脑炎(以脑干脑炎最为凶险)、脑脊髓炎、肺水肿、循环衰竭等。

  一、临床诊断可分为:

  (一)疑似病例

  1.在流行季节发病,常见于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多见。

  2.发热伴手、足、口腔、臀部皮疹,或无发热。

  3.有上述类似病例接触史。

  (二)确诊病例

  1.普通病例

  急性起病,发热,手、足、口和臀部皮疹伴或不伴发热。愈后良好,无后遗症。

  2.重症病例

  出现神经系统受累表现:精神差、嗜睡、易惊、谵妄;头痛、呕吐;肢体抖动、肌阵挛、眼球震颤、共济失调、眼球运动障碍。肌无力或瘫痪;脑膜刺激症、腱反射减弱或消失。

  3.危重病例可表现为频繁抽搐、昏迷、脑水肿、脑疝。

  二、小儿危重患者的早期发现

  具有以下特征的患者有可能在短期内发展为危重病例,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一)年龄小于3岁;

  (二)持续高热不退;

  (三)末梢循环不良;

  (四)呼吸、心率明显增快;

  (五)精神差、呕吐、抽搐、肢体抖动或无力;

  (六)外周血白细胞计数明显增高;

  (七)高血糖;

  (八)高血压或低血压。

  三、幼儿园具体防控措施

  (一)建立健全卫生保健管理制度,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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