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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文字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66号
【颁布时间】 2011-11-30
【实施时间】 2011-11-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6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66号――关于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查询以及成绩复查等事项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166号)


  

  
关于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查询以及成绩复查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查询以及成绩复查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日期

  

  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11年12月8日公布。

  

  二、成绩查询方式

  

  自12月8日起,应试人员(包括非网上报名)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栏,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三、成绩复查事项

  

  网上报名的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网站登录报名系统,进入成绩查询界面,提出复查分数的电子申请,同时必须在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附准考证复印件和报名时所持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非网上报名的应试人员需要进行成绩复查的,须在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附准考证复印件和报名时所持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下述情况的复查申请,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一)网上报名的缺少电子申请或书面申请, 非网上报名的缺少书面申请;

  

  (二)逾期提出的复查申请。

  

  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答题卡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亲自查阅其答题卡。成绩复查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书面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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