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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1]266号
【颁布时间】 2011-11-16
【实施时间】 2011-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6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福州年鉴(2012)》编纂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福州年鉴(2012)》编纂工作的通知

  (榕政办〔2011〕2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年鉴》是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方志委承办的记述我市年度经济社会情况的大型综合性、地方性、资料性工具书,具有留史存真、资政参谋的重要社会服务功能。目前,《福州年鉴(2012)》编纂工作已经启动。为确保《福州年鉴(2012)》编纂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福州年鉴》编辑部做好《福州年鉴(2012)》有关专题的编纂工作,将编纂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本单位专门编纂小组认真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本单位编纂工作任务。

  二、要认真做好文稿的选编工作。《福州年鉴(2012)》所录资料时限为2011年1~12月。编纂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反映2011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省会中心城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生动实践;具体选题设目上,要突出主旋律,彰显时代特征和年度特色;同时,要如实记述、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三、要按时完成撰稿任务。要按照《福州年鉴(2012)》设定的篇目要求,坚持“敢为、能为、有为”,精心做好本单位承编文稿的撰写工作,在2012年2月10日之前将文稿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福州年鉴》编辑部(同时将电子文稿发送至电子邮箱:fznj110@126.com)。编辑部通讯地址:福州市乌山路92号市委大院23号楼。联系人:郑姿娟;联系电话:83374065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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