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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办发[2011]63号
【颁布时间】 2011-11-16
【实施时间】 2011-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7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

[接上页]
(二)强化县市级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职责。

  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建立健全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1〕21号)的规定,根据实际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县级卫生、财政、价格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三)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鼓励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和药品器械供应管理以及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

  (四)提高村卫生室信息化水平。

  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

  五、将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一)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

  (二)积极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

  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按《凉山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实施方案》规定的标准执行。要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引导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三)积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村卫生室要转变服务模式,注重公共卫生服务,主动上门服务,按照要求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六、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一)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

  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各县市要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1〕21号)执行。按照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将规定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下沉到村卫生室,由县市级财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数量、质量以及职责分配权重,经绩效考核后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分配的比重和金额,并及时拨付给村卫生室用于对乡村医生的补助,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暂时无力承担的由所在乡镇卫生院提供服务。有多个村卫生室的由一个或两个村卫生室提供服务,对象由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合理确定。

  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按照全省统一核定每门诊人次3元(含一个疗程)的标准执行,并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在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中总额控制并全额支付。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省、州、县市财政对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300元。各县市要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下,根据本地实际安排适当资金落实对村医的补助,调动村医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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