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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1]262号
【颁布时间】 2011-11-09
【实施时间】 2011-1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7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与央企合作项目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与央企合作项目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办〔2011〕2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加强对我市与央属企业合作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对接、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与央企合作项目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徐铁骏(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郑建闽(市政协副主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罗若谷(市政府副秘书长)

  

  江 海(市经委主任)

  

  成 员:郑蔚澜(福州港口局局长)

  

  许用贵(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林恒增(市财政局局长)

  

  李月健(市规划局局长)

  

  纪建平(市环保局局长)

  

  许毅青(马尾区政府代区长)

  

  林 贤(福清市政府代市长)

  

  王绍知(长乐市政府市长)

  

  严金官(闽侯县政府代县长)

  

  林 峰 (连江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经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任:江 海(兼)

  

  副 主 任:王国晓(市经委副主任)

  

  李 仲(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宇清(市规划局副局长)

  

  韩芝玲(市财政局副局长)

  

  汪家升(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 辉(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许传新(福州市港口局副局长)

  

  刘晓东(马尾区政府副区长)

  

  陈 生(福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郑子记(长乐市政府副市长)

  

  许舜举(闽侯县委常委、青口投资区管委会主任)

  

  林伦健(连江县政协党组书记)

  

  办公室成员从市经委等相关单位抽调组成。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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