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4.关于质量保证 (1)检查电厂2011年管理部门审查报告时发现,针对管理部门审查发现的问题,未明确责任部门,未对审查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也未规定负责后续跟踪和验证的部门。检查组要求秦山核电有限公司采取措施保证审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检查发现,目前部分生产管理制度从批准至发布之间的管理制度培训环节持续时间较长,影响到管理制度的发布与实施。检查组要求秦山核电有限公司分析原因,针对公司生产管理制度发布前培训的特点,制定相适应的培训控制程序并按要求实施,以便在保证生产管理制度发布前培训效果的同时缩短批准至发布的间隔期,达到根据生产需要按时发布并实施适用的生产管理制度。 5.关于修改预防性维修频度的问题 针对大修中延期核安全相关系统、设备的预防性维修项目,检查组要求秦山核电有限公司应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以加强对此类计划变更的管理,在对延期项目的理由说明中,应包括:延期预防性维修周期合理性的依据;因改变维修策略而引起的风险评估;因改变维修计划而引起的相关定期试验的变更以及相关文件的修改等。 6.关于放射性废物管理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应继续做好废物减容工作并尽快考虑废物的最终处置问题,满足电站的运行需要和相关标准要求。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应认真落实以上整改要求,并将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在临界后一个月内报告国家核安全局。 附一:国家核安全局检查组成员名单
附二:秦山核电有限公司参加检查人员名单
附三: 秦山核电厂待实施的监督项目
附四:秦山核电厂临界前应完成的安全相关定期试验和性能试验 (截至2011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