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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经发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县)经发委: 根据市委九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委2011年第19次常委会议精神,乌鲁木齐市“两个50强”企业名单已于2011年7月15日以乌经技[2011]296号文件向各区县印发。为全面、及时掌握“两个50强”企业发展的情况,充分发挥两个“50强”企业对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领作用。决定对“两个50强”企业2011年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对辖区内“两个50强”企业,开展调查统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2011年企业总资产、实现销售收入、利润、实缴税金、企业负债率、职工人数、连续三年平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重点指标,采取填报统计表的方式进行,详见《2011年乌鲁木齐市“50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调查统计表》(附件一)和《2011年乌鲁木齐市“50强”培育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二)。 二、根据《“50强”企业条件和“50强”企业培育条件》(见附件三),通过2011年“两个50强”企业调查统计,提出2012年新增符合“两个50强”条件的企业名单,同时对不符合“两个50强”企业条件之一的也要提出删除名单。 三、从2012年起建立“两个50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及发展情况统计年报制度,即每年12月26日为报送时间。 四、请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指导,做好辖区企业2011年“两个50强”企业调查统计表的填报(附件一、附件二)工作,于2011年12月20日之前将各企业上报的材料汇总(见附件四)后已正式文件的形式(附电子版)上传市经委。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一: 2011年乌鲁木齐市“50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调查统计表(企业表) 填报企业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单位:万元
指标说明:1、本表中2011年实现数值为当年1-11月实际发生数,在加上12月预计数之和。2、2009-2011年三年年平均增长率为2011年年末数/2008年年末数后开3次方减1x100%。3、高新区企业应是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4、“两化”融合企业应是自治区经信委认定的。 附件二: 2011年乌鲁木齐市“50强”培育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调查统计表(企业表) 填报企业盖章: 单位:万元
指标说明:1、本表中2011年实现数值为当年1-11月实际发生数,在加上12月预计数之和。2、2009-2011年三年年平均增长率为2011年年末数/2008年年末数后开3次方减1x100%。3、高新区企业应是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4、“两化”融合企业应是自治区经信委认定的。 附件三: “50强”企业条件和“50强”企业培育条件 一、“50强”企业条件 1、大型企业(统计年鉴公告的)和上市公司; 2、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在2亿元(含2亿元)以上; 3、总资产在8000万元(含8000万元)以上; 4、连续三年平均销售收入增长在10-15%以上; 5、2010年实缴税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6、企业负债率在65%以下(除电力部门外)。 二、“50强”企业培育工程条件 1、2010年总资产或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 2、连续三年平均销售收入增长不低于10-15%。已具有相对较大销售规模的企业,可适当放宽; 3、2010年实缴税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4、企业负债率在70%以下; 5、属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名族地方特色产业可适当放宽。 附件四: 2011年乌鲁木齐市各区县“50强”和“50强”培育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 填报区(县)综合部门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单位:万元
指标说明:1、本表中2011年实现数值为当年1-11月实际发生数,在加上12月预计数之和。2、2009-2011年三年年平均增长率为2011年年末数/2008年年末数后开3次方减1x100%。3、高新区企业应是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4、“两化”融合企业应是自治区经信委认定的。4、按照本表的指标要求,分别汇总“50强”企业和“50强”培育企业统计表各一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