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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12-05
【实施时间】 2011-1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8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第111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11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11〕127号),第111届广交会展位申请于2011年12月5日起全面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位申请时间

  2011年12月5日-2012年12月31日

  二、展位申请程序

  (一) 品牌展位申请(限第110届品牌企业申请)

  请第110届品牌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确认参展申请,逾期视作放弃第111届品牌展位。

  (二) 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网上提示完成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我局将另文通知。

  注: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我局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交会网上申请展位流程(略)

  2、广交会展位申请操作说明(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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