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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明确部门分工。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任务的需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系统相关内容的协调、指导和实施工作。 市统计局牵头负责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包括实施方案制订、数据处理平台建设与开发、企业人员培训及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 市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配合做好调查单位名录库的确认、更新、维护等管理工作,及时提供基本单位变动相关资料。 市发改委、经信委、信电局负责数据处理平台、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协调保障工作,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提供平台支撑。 市经信委、建设局、商务局、住保房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工业、商贸服务业、建筑、房地产企业的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符合要求的软硬件设施,配备熟悉网络操作的业务人员,协助解决企业在工作中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市人保局要做好有关劳动就业与职工工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收集和提供,督促并协调各市(县)、区人保部门支持配合统计“四大工程”建设,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劳动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和评估。 市科技局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科技活动调查,及时提供全部科技活动项目清单,督促并协调各市(县)、区科技部门和有科技活动项目的企业(单位)支持配合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市财政局要对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所需经费做出预算安排,并督促各地区财政部门对本地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为统计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提供财力保障。 (三)严格依法统计。无锡市境内所有统计调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按时、如实上报规定的统计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报、迟报,不得提供不完整、不真实统计资料。各级统计执法机构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企业一套表”改革中出现的拒报、迟报和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行为及其他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杜绝一切人为干扰统计改革工作的现象发生,确保统计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无锡市统计“四大工程” 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 劼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国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滕兰英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蔡叶明 江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周中平 宜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章红新 锡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顾中明 惠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徐永强 滨湖区政府副区长 陈国忠 崇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陈卫东 南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周 斌 北塘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朱晓红 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钱中益 市编办副主任 童晓寒 市发改委副主任 戴可为 市经信委副主任 华解语 市信电局副局长 赵建平 市科技局副局长 严健媛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燕萍 市财政局副局长 凌建民 市人保局副局长 邵崇浴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 建 市商务局副局长 朱秋荣 市住保房管局副局长 吴红星 市统计局副局长 胡 宏 无锡质监局副局长 顾正刚 无锡工商局副局长 曹建伟 无锡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晓东 无锡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吴红星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