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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2011年开展教育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全国纠风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我部决定2011年组织开展教育行风评议工作。此次评议采取评议组评议和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方式,对省(区、市)教育行风及行风建设情况进行公开评议。现将《2011年教育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印发你们,并就做好此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行风建设工作。全面梳理近三年来行风建设和群众对教育行风的评议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的办法措施,向评议组汇报行风建设情况。 二、积极配合评议组实施工作。按照行风评议工作日程安排(附件2),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及准备工作,协助评议组落实征求省级政府纠风部门意见、召开评议代表座谈会、开展行风满意度测评等项工作,确保评议工作顺利实施。 三、切实做好评议成果运用工作。重视教育部行风评议反馈意见,积极主动落实整改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建,重在建设。全面试行这项工作,既要稳步先行先试,又要不断总结完善。要进一步构建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附件:1.2011年教育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2.2011年教育行风评议工作日程安排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1年教育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2011年教育行风评议工作顺利实施,推动教育行风建设工作,维护教育行业形象,现制定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教育部党组加强作风建设工作部署,推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加强监管,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接受群众评议,倾听群众呼声,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教育行风工作科学化水平。以良好的教育行风,保障和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评议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以省(区、市)为单位,对教育行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三、 评议内容 对教育行风情况和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一)教育行风情况,主要包括:教育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情况;师德师风情况;规范办学情况;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情况;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情况等。 (二)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措施和成效;推行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情况;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情况,行风问题督查督办情况等。 四、组织领导 在国务院纠风办指导下,教育部统一领导教育行风评议工作,教育部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驻部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 五、评议方式 采取评议组评议和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请学生和家长等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引导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对教育行风情况进行公开评议。 (一)教育部组织评议组对各地教育行风进行评议。听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召开学生家长、行风监督员等群众代表座谈会,征求省级政府纠风部门意见,开展行风建设工作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等。 (二)借鉴第三方评议方式进行群众民主评议。依托教育调查联盟系统,按照一定人口比例抽样,以入户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的民意调查形式进行群众民主评议。 六、成果运用 教育部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分析评议组评议及群众民主评议结果,形成教育行风评议工作报告报部党组。教育部将以适当方式公布教育行风评议情况,宣传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向各地反馈评议结果,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各地要将运用行风评议成果、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报教育部。 附件2: 2011年教育行风评议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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