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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存在问题。 1.金融体系有待完善。金融机构中尚缺乏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货币经济公司等金融机构类型;村镇银行、专业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尚未建立。金融机构总部较少,未能形成总部经济优势。产权交易市场发展较慢,股权交易所、土地交易所、环境交易所等新型金融要素市场尚未建立。 2.金融聚集度有待提高。金融机构的聚集度仍然不高,尚未形成有较大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区。金融功能区的品牌效应尚未充分挖掘,与之相配套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金融相关产业集聚度不高。 3.金融外向度水平有待提升。虽然我市被列为第二批允许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城市,但目前全市只有汇丰银行一家外资银行,非银行的外资金融机构数量也较少,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驻济中资金融机构借鉴国际先进经营理念,改善金融服务,推动金融创新。 4.高端金融人才不足。目前我市金融从业人员中具有丰富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专业型高端人才比例较低,无法满足金融创新和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需要。人才引进政策缺乏明显优势,有待进一步加强和优化。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思路和“把服务业打造成首位经济”的工作任务,以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为核心,以巩固壮大传统金融业、大力发展新兴金融业、建立健全金融要素市场体系为重点,以金融核心区建设为突破口,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强化金融对外开放,加强产融结合,大力发展金融总部经济,着力将金融业打造成我市服务业的首位产业,建成立足山东、辐射周边省份、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中心。 (二)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围绕加快金融业发展和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这一核心,推动金融总量进一步增加,金融机构进一步健全,金融市场进一步完善,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集聚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面提升金融业发展水平。到“十二五”末,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80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12%;实现金融业税收收入110亿元,其中市及市以下级税收收入65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5%和16%。 2.银行业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努力建成政策性银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银行、外资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构成的功能完备、结构完善、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到“十二五”末,全国性商业银行全部在济南设立分支机构,中国进出口银行入驻我市,实现驻济银行总数达到40家,其中外资银行5-10家。新成立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5000亿元和13000亿元,年均分别增加1480亿元和1200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4%和13%。 3.资本市场发展目标。“十二五”末,全市上市公司总数达到36家,大部分县(市)区和各产业领域均有上市公司。从资本市场首发融资和再融资总额累计达到700亿元。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加大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上市和企业境外上市工作力度,促进更多企业在创业板和境外市场上市。积极推动高新区成为全国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园区。建成黄金等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建立产权和股权交易市场。积极吸引股权私募基金入驻,创立产业投资基金,成立基金管理公司。 4.保险业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280亿元,年均增长20%;保险深度达到3.3%,提高0.5个百分点;保险密度达到4000元/人,年均增长16%;泰山财产保险公司逐步发展成为全国知名的保险品牌,实现总部设在济南的法人寿险公司开业经营。 5.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目标。“十二五”末,基本建成以济南金融核心区为基地,以济南都市圈为支撑,辐射全省及周边苏北、皖北、豫东北、冀东南等相邻地区,沪宁以北、京津以南、西安以东的黄河中下游地区最具影响力、最具辐射带动能力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成为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总部、监管中心聚集地和全省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区,成为承接京津和“长三角”地区金融辐射的区域核心。 三、“十二五”金融业发展的重点内容 (一)做大做强银行业。支持现有银行改革发展。支持驻济银行加快发展,壮大规模,丰富产品,完善服务,发展成为内控有效、风险管理水平高、资产质量优良、盈利能力强的优质银行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