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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脊髓灰质炎疫情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近期,和田地区发生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疫情发生后,国家卫生部、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为迅速有效控制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的流行,根据国家卫生部的要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2011年9月至10月期间,全疆将开展两轮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为保证我市脊髓灰质炎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市的疫情应对处置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克拉玛依市脊髓灰质炎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刘成源副市长 副组长 图荪江·苏莱曼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 强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谭向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欧阳军市总工会副主席 米娜娃尔·苏来曼市妇联副主席 宋俊新市发改委副主任 蔡德忠市民宗委副主任 朱素玲市教育局副局长 邓正涛市公安局副局长 克里木江·依明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玉新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新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良佩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雪松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马 兵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矫胜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孙代军市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周 晨克拉玛依区副区长 徐 华独山子区副区长 郭 桦白碱滩区副区长 张玲霞乌尔禾区副区长 杨德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 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 孙国良市中心医院副院长 孙改生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朱善军 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艾则孜·艾合买提尼牙孜独山子石化医院院长助理 市脊髓灰质炎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许强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开展脊髓灰质炎疫情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脊髓灰质炎疫情应对处置重大决策,制定重要措施,解决重点问题;组织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为控制脊髓灰质炎疫情创造必要条件。 (二)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克拉玛依市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加强督导检查和评估。市、区两级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社区卫生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强化免疫具体实施工作。 (三)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强化免疫活动实施过程中的工作经费。 (四)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幼儿园、托儿所等场所接种知识宣传、“接种通知单”发放和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 (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预防知识宣传、强化免疫活动宣传动员、相关信息通报和发布工作。 (六)公安部门负责提供人口资料和流动人口信息,协助完成摸底登记等工作。 (七)药监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疫苗检测、保存、运输等环节,保证疫苗安全。 (八)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以及妇联、计生、工会等部门应积极参加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摸底登记等工作,提高群众对本次强化免疫工作的认可和接受程度。 (九)各区政府要对应成立有关领导小组,做好强化免疫活动经费、人员、物资、车辆等保障工作。要做好街道、社区有关单位的组织协调,保证摸底、登记和入户宣传动员等工作的高效、高质量的开展。按照自治区卫生厅要求,应急强化免疫期间,各区上报的报表,要由政府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三、目标和指标 (一)目标:减少脊髓灰质炎疫苗“零剂次”免疫儿童的积累,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阻止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的传播,巩固脊髓灰质炎免疫工作成果。 (二)指标:两轮脊髓灰质炎疫苗报告服苗率、现场快速评估服苗率≥95%。 四、范围、对象、时间 (一)范围: 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 (二)对象: 所有5岁以下儿童(0~4岁儿童,即所有于2006年9月7日至2011年9月12日期间出生的儿童为第一轮接种对象;所有于2006年9月7日至2011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的儿童为第二轮接种对象),无论既往有无免疫接种史,无论现居住地是否是其户籍所在地或出生地,一律在现居住地接种两次脊髓灰质炎疫苗,两次间隔一个月。 (三)时间: 第一轮 2011年9月8-12日; 第二轮 2011年10月8-12日。 五、宣传动员 (一)形式多样,因地制宜。市卫生局负责协调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免疫活动相关信息工作;市疾控中心负责协调在克拉玛依电视新闻、克拉玛依日报上发布活动通知、宣传报道强化免疫接种活动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