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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建立了较完备的节能管理体系。“十一五”期间,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市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市节能监察支队等节能管理和节能监察机构。各县(市)区政府也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首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节能办(科)等节能日常管理机构。重点用能企业在强化节能职能管理基础上,设立了能源管理岗位,部分企业参加了能源管理师培训,首批能源管理师已经持证上岗。初步构建了市、县(市)区、企业三级节能管理网络,形成了较有力的节能工作体系,为有效开展节能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六)加快了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我市十分重视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开发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市场作用,切实提高节能效率,降低节能成本。行政区域内通过国家备案的节能服务企业13家,通过省认定的能源审计机构17家,具有能源利用监测资质的机构2家。上述单位对我市100户重点用能企业、50户重点公共机构进行了能源审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2项,对部分重点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开展了能源利用监测,为全面摸清重点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状况、分析用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实现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十一五”期间,我市节能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高耗能行业比重偏高,能源利用效率相对较低。与国内同类城市相比,我市能耗总量较大,清洁能源利用量较少、利用效率偏低,万元gdp能耗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由低到高列第11位。二是大量落后设备仍然存在,工艺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十一五”期间,我市淘汰了一大批落后产能,但总体上看用能设备旧,生产工艺落后,能源效率低的现象仍大量存在。三是节能基础工作仍显薄弱,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公众节能意识有待增强,节能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有待完善,节能统计监测、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节能长效机制建设尚未完全形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坚持节能首位方针,通过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完善节能经济政策,加快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强化节能基础管理和依法监管,在重点抓好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的基础上,探索新思路、研究新方法,全面推进全社会节能,构筑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节能机制,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结构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相结合。加快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和以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严格限制新建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加快淘汰改造落后产能。依靠技术进步,加快成果转化,加大技术投入,推进技术创新。完善节能管理体系,提高节能管理水平。通过管理创新促进结构优化和技术进步,通过技术进步推动结构优化和管理创新。 2.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和市场驱动相结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常态化节能管理制度和监察执法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其最佳资源配置作用,调动企业和公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节能领域的国际合作,推动节能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3.重点控制和一般管理相结合。实施节能分类管理,把重点领域和用能大户作为监管重点,制定明确的节能目标与措施,督促其落实节能法规和节能标准,鼓励其研究节能技术特别是关键共性技术,不断改进工艺,提高节能效果。对一般耗能单位在严格依法管理的同时,注重政策引导和提供服务,通过先进单位的节能经验带动其节能管理上台阶。 4.监察执法和自觉节能相结合。建立健全监察执法制度,完善节能管理制度,重点督查企业淘汰落后高耗能用能设备情况,督查企业能源管理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强化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定额考核和完成情况。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的良好氛围,推动企业等节能主体自觉节能。 5.实现节能目标与经济发展目标相结合。正确处理节能与发展的关系。一方面通过节能制约“两高一资”产业盲目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和新型工业化的形成,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通过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较快发展加快实现节能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