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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林发[201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9-21
【实施时间】 2011-09-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0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林业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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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方案。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实际,在梳理岗位职权的基础上,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要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联络员,报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排查廉政风险点。(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

  (一)明确岗位职权。各单位要对现有岗位涉及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摸清职权底数,按照政策制定类、行政执法类、内部管理类、其他类等编制“职权目录”,填写《国家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职权目录表》(附件2)。政策制定类包括我局职能所及的各类相关政策法规制定、规划编制等工作事项;行政执法类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核准)、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工作事项;内部管理类包括对单位内部人员的选拔任用、处分,资金的分配、使用以及对资产的购置、分配、使用、处置等工作事项;其他类指不能归入以上各类的工作事项。

  (二)排查廉政风险点。坚持自我排查、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从岗位、处室和单位三个层面逐一排查、筛选廉政风险点,确保找准、找全、找实,做到具体实际,不走过场。

  1.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办法,逐项列出个人岗位的主要职责权限,从职业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填写《国家林业局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附件3)。

  2.排查处室廉政风险点。在岗位风险点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处室的全体人员梳理本处室主要职责权限及工作流程,找出法律法规制度依据,规范权力运行,从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排查重点是管理人、财、物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资金分配、资源监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要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填写《国家林业局关键处室廉政风险排查表》(附件4)。(其中关键处室含《国家林业局机关及无人事管理权限直属单位关键处室处长交流工作规定》中确定的20个。)

  3.排查单位廉政风险点。在梳理“职权目录”基础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从权力行使、规章制度、工作机制等方面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填写《国家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三重一大”廉政风险排查表》(附件5)。排查重点是“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在排查廉政风险点时,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当和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可能造成决策失误、权力滥用的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职业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造成行为失范的危险。

  (三)审核汇总廉政风险点。按照“下管一级、分级审核”的原则,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要逐级上报,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对查找不认真,脱离实际、内容空泛、敷衍搪塞的,要督促深入查找,保证查找工作的质量,确保查找的廉政风险点真、准、深。查找到的岗位廉政风险点由本单位审核,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岗位廉政风险点由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班子成员的岗位廉政风险点由本单位一把手审核,处级岗位廉政风险点由分管的班子成员审核。查找到的处室廉政风险点由本单位审核,关键处室廉政风险点由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单位“三重一大”廉政风险点由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汇总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关键处室和单位“三重一大”廉政风险点。

  (四)确定风险等级。首先由个人对排查出的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自行分析评估,按风险发生的几率和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点等级,经广泛征求意见后上报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汇总本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岗位廉政风险等级要上报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在确定廉政风险等级时,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估廉政风险,并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高风险为发生几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涉及违法犯罪,受到法律追究的风险;中级风险为发生几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低级风险为发生几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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