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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教办函[2011]57号
【颁布时间】 2011-11-29
【实施时间】 2011-1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1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北京教育年鉴2012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北京教育年鉴2012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京教办函〔2011〕57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有关民办教育单位,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北京教育年鉴》(以下简称《年鉴》)是市教委主持编纂的年度性大型资料工具书。为做好2012卷年鉴编辑组稿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鉴编纂组织工作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的领导下,由北京教育年鉴编辑部(以下简称“编辑部”)主持。编辑部负责稿件的审定、编辑、出版和总发行,各单位办公室或综合管理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提供年鉴稿件、照片、影像以及年鉴的发行工作,市教委办公室负责协调、检查。

  二、2012卷年鉴坚持“稳定规模、精选内容、精编文字、规范管理”的总体目标,突出“全、新、特”的选材标准,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的编辑思想,突出反映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改革和实践。通过生动鲜活的典型事例,真实记录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的轨迹。

  三、2012卷年鉴是《北京教育年鉴》编纂出版的第16卷,按照北京教育年鉴编委会每5卷勘误一次的工作要求,2012卷年鉴要对2007至2011卷年鉴中出现的错误进行勘误。

  四、进一步提高年鉴条目写作水平,要做到重点突出、资料翔实、层次清晰。条目既要体现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反映某一领域、某一单位的全局情况,又要通过局部细节记载,生动反映改革创新的具体内容。要做到事物特征突出,叙事和说明文字准确、充实,内容详略有序,条目要素完备。

  五、控制文字数量,加强图片、影视资料的针对性。2012卷编纂方案总体不做大的调整,纸质版出版规模稳定在150万字左右,图片800幅左右。光盘版与纸质版同时出版。本年组稿工作的重点是将数量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提高稿件质量,强化图片和条目的对应关系,努力消除文字和图片不平衡现象。

  六、各组稿单位仍以概况、条目、图片、影像4种形式报送稿件。上报稿件需经特约编辑审改,做到文字规范,时间、人物、地点、事件等要素齐全,标题、导语、释文、背景资料、署名等写作结构合理,并于2012年3月15日前报送编辑部。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年鉴编纂方案要求,落实年鉴工作会议精神,按时完成2012卷年鉴组稿和编纂工作。编写工作中的有关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编辑部联系。

  联系人:马志鹏 张驰

  电话:87194371转609、615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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