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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秘[2011]391号
【颁布时间】 2011-11-28
【实施时间】 2011-1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1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淮潘公路平圩收费站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淮潘公路平圩收费站的批复

  (皖政秘〔2011〕391号)


  

  淮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淮潘公路收费站的请示》(淮府〔2011〕11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淮潘公路平圩收费站。

  

  二、由淮南市政府负责,省交通运输厅配合、支持和指导,依法稳妥处理撤站后的相关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三、自批复之日起,按照公路管理权限,将取消收费路段纳入正常养护管理范围,确保公路完好通畅。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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