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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 2011-12-05
【实施时间】 2011-1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1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交易团关于第111届广交会展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参展企业:

  接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通知,第11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展位申请工作已于近日启动,为确保企业顺利参会,现就展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有意参展的企业及时登陆“广交会”官方网站“参展易捷通”系统(www.cantonfair.org.cn)申请展位,按提示要求完成网上申请步骤,将网上填毕的申请表打印并盖单位公章后,报交易团备案(注:企业网上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以交易团通知为准)。

  特别提示:凡110届有展位的参展企业在提出展位申请的同时,须交纳展位保证金,展位保证金为:10000元/个(其中化工展区为5000元/个),未交纳展位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申请,展位申请和展位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上届未参展的企业申请本届展位时可暂不交纳保证金,待交易团进一步通知。

  二、品牌展位申请(限第110届品牌企业申请),参展企业仍须登录“参展易捷通”系统,逾期视作放弃第111届品牌展位。

  

  收款单位:重庆天翔国际商务展览有限公司

  帐号:1102 0142 1001 5831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南坪支行

  外经委外贸处联系人及电话: 蒋玫霞89018048 13908387148

  左 洋89018018 13508388601  传真:89018357

  天翔商展联系人及电话:游增龙89310478 传真:89019598

  特此通知

  

  
重 庆 交 易 团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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