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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27支外国乐队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1〕151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悦色演艺经纪有限公司邀请以下27支乐队共159人,于2011年10月15日至16日到上海市演出: 一、jz拉丁乐队一行12人; 二、浦西之狮一行9人; 三、许飞宇乐队一行3人; 四、劳拉菲姬与大乐队一行10人; 五、陈奂仁乐队一行3人; 六、jojo mayer乐队一行4人; 七、张乐乐队一行4人; 八、力量之塔乐队一行14人; 九、龙神道乐队一行7人; 十、万能青年旅店乐队一行5人; 十一、李健乐队一行8人; 十二、周云鹏乐队一行3人; 十三、李泉乐队一行2人; 十四、常石磊乐队一行6人; 十五、摇摆的苏丹乐队一行4人; 十六、林迪乐队一行4人; 十七、杭盖乐队一行8人; 十八、郝菲尔乐队一行5人; 十九、罗伊埃尔斯乐队一行6人; 二十、尤尼雷切特乐队一行4人; 二十一、d简斯爵士乐队一行3人; 二十二、机场的姑娘们乐队一行5人; 二十三、劳伦德·瓦德乐队一行3人; 二十四、上海布鲁斯乐队一行10人; 二十五、爵士诺娃现场乐队一行11人; 二十六、伯克利乐队一行6; 二十七、王厂长乐队一行7人。 此复。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