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颁布时间】 2011-09-23
【实施时间】 2011-09-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2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

[接上页]


  优化企业产品结构。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名牌产品的数量和比重,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培育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名牌产品,保护老字号等传统品牌,加大驰(著)名商标培育扶持力度。提升产品质量,扶持优质产品,加强质量安全保障。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环保、土地、产业政策等手段,加快淘汰中小企业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节约资源和能源。

  

  三、进一步提高“专精特新”和产业集群发展水平

  

  坚持把走“专精特新”之路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途径,把集聚发展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着力点,建立起企业间紧密的分工协作关系,努力形成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竞相发展的新格局。

  

  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积极推动以上下游企业分工协作、品牌企业为主导、专业市场为导向的产业集群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坚持市场导向,突出地区优势和特色,发展专业化产业集群。适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探索多种类型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加强产业集群环境建设,改善产业集聚条件。

  

  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提高生产工艺、产品和服务、市场专业化水平,成为产业链中某个环节的强者。培育为大企业和龙头企业配套的生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的骨干型中小企业。鼓励为大企业配套,加强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培育一批“配套专家”。

  

  支持中小企业精细化发展,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精细管理,生产精良的产品,提供精致服务。用高、精、尖产品和服务赢得市场。鼓励中小企业走差异化成长道路,赢得市场竞争优势。

  

  支持中小企业特色化发展,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从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出发,在“特”字上做文章,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形成自己的特色产品、特色服务等。

  

  支持中小企业新颖化发展,通过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功能创新,实现产品和服务创新,以“新”取胜,提高核心竞争力。

  

  四、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坚持把完善治理结构、推进管理创新、提升企业整体素质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基础,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建立较为完善、易于实施、行之有效的中小企业科学管理制度;形成一大批战略管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节能环保意识、诚信意识强,质量管理、品牌管理、安全管理、营销管理水平高,财务管理规范,治理结构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完善中小企业治理结构,推动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开放股权,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加强中小企业基础管理,强化战略、财务、营销、品牌、质量、风险、安全和节能管理,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推动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的因素,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企业经营者和职工队伍。加强环境保护,搞好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五、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坚持把完善服务体系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保障,力争到“十二五”末中小企业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

  

  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和优化配置服务资源,推动形成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核心,以行业协会(商会)和专业服务机构等为依托,各层级服务机构纵向贯通、各类服务机构横向协同、各类服务资源开放共享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专栏1】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1 培育服务主体 大力培育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挥其核心作用,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积极性,鼓励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

  

  2 构建服务平台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集聚服务资源、集成服务手段、互补服务功能、减少重复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3 增强服务功能 增强创业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功能、融资服务功能、管理咨询服务功能、信息服务功能、人才培养功能、市场开拓服务功能。

  

  4 健全服务机制 加强服务机构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建立服务协同机制,实现服务资源共享。加快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一体化建设,形成虚拟服务系统与实体服务资源的协同服务。建立监督和评价机制,推动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