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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汕市教审[2011]3号
【颁布时间】 2011-11-21
【实施时间】 2011-1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2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汕头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教育审计工作总结的通知


  

汕头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教育审计工作总结的通知

  (汕市教审〔2011〕3号)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教育审计工作总结的通知》(粤教审函〔2011〕1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今年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教育审计工作的通知》(汕市教审〔2011〕1号)文件的有关布置和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总结2011年教育审计工作,重点总结工作成效和体会。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教育审计机构和审计队伍的情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的情况(本年度必须对属下一所中小学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情况。

  

  二、按照粤教审函〔2011〕17号文件精神,认真填写《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情况统计报表》和《县(市、区)教育局审计机构情况调查汇总表》。

  

  三、请各区县教育局于11月28日前上报以下材料至市教育局审计科:

  (一)工作总结;

  (二)对属下一所中小学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

  (三)粤教审函〔2011〕17号文件的相关报表。

  

  联系人:谢崇、吴文伟,联系电话:88860219、88860253,传真:88860237。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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