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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1年12月1日是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英文主题getting to zero),副标题是“全面预防,积极治疗,消除歧视”。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1〕58号)要求,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和“五扩大,六加强”综合防治措施,推动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办决定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将11月15日至12月15日定为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月,并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宣传培训,大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倡导以人为本,科学防治,推动艾滋病防治措施全面、深入落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重发挥党政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各区县、各部门党政领导要发挥表率作用,主动参与艾滋病日活动,深入基层,看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帮助其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要深入艾滋病防治工作第一线,听取防治工作汇报,协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慰问防治工作人员,推动防治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今年的宣传主题,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领导干部的艾滋病防治政策培训,将艾滋病防治政策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 二、认真做好新闻媒体宣传工作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加大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力度,将开展好今年艾滋病日活动的宣传作为新闻宣传媒体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新闻报道、科普知识、人物访谈、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将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三、积极开展艾滋病检测治疗宣传活动 各区县要大力宣传“四免一关怀”政策,广泛宣传积极治疗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积极治疗的宣传活动。要动员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接受检测,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主动开展咨询检测,及时发现感染者和病人,对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服务。要大力宣传治疗效果,促进更多符合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治疗;动员家庭和社区参与,帮助感染者和病人提高治疗依从性。 四、统筹安排艾滋病日活动 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围绕艾滋病日宣传主题,安排本系统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教育、文化等部门,要利用好学校、艺术表演和文化娱乐场所等阵地,动员大中学生和文艺表演人员开展防治宣传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要针对各自的工作对象人群,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各区县要围绕今年的主题,开展以社区为载体的“全面预防,积极治疗,消除歧视”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活动,制定艾滋病日活动计划,充分发挥部门的优势,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安排好艾滋病日宣传各项工作。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区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防艾委各成员单位负责收集本区县、本系统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包括领导参与情况及开展活动的有关数据),形成书面总结,并于2011年12月20日前报我办,工作总结将作为2011年度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内容之一。 联 系 人:徐征 联系电话:83970620传真:83560323 电子邮箱:bj_aids@163.com 附件:北京市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一览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北京市2011年艾滋病日宣传活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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