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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豫工信办[2011]63号
【颁布时间】 2011-11-17
【实施时间】 2011-1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3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豫工信办〔2011〕63号)


  

  各产煤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煤炭主管部门,省骨干煤炭企业,地煤集团公司,国投河南分公司:

  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1〕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标准。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国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验收考核办法》,对本单位、本辖区所属煤矿认真组织考核验收并定级,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在验收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或停产整顿。

  

  二、全面总结。各级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总结2011年以来本单位、本部门在抓基层打基础方面的主要做法、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填报。各级各单位要按照《2011年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煤矿统计表》、《2011年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名单》以及《国家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申报考核表(分煤矿)》要求,认真如实填报。其中,达标煤矿统计表中煤矿总数是指正常生产煤矿、兼并重组煤矿、技改煤矿和基建矿,并在填表备注中注明各类矿井数和井型。

  

  四、时间要求

  

  (一)各级各单位要以正式文件将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结果于2011年12月18日前报送省厅。

  

  (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和2011年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煤矿统计表以及2011年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名单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12月18日前报送。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cheng8887@126.com。

  

  (三)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申报材料,于2012年1月20日前报送。

  

  《通知》请登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公告公文中下载。

  

  联 系 人:程乐金

  

  联系电话:0371-63818887(传真)

  

  附件:《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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