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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妇联十届四次执委会议的通知 各位执委: 全国妇联定于2011年12月22日(星期四)至23日(星期五)在北京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召开全国妇联十届四次执委会议。会期两天。 一、会议议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2011年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 二、参会范围 出席人员: 全国妇联十届执委会执委。 列席人员: 1.中央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2.未担任执委的全国妇联团体会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民主党派中央妇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3.拟替增补执委。 三、报到时间 2011年12月21日(星期三)全天,12月24日(星期六)返程。 四、报到地点 中国妇女活动中心一层大厅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7号) 五、其它事项 1.能否出席,请于2011年12月9日(星期五)前反馈。 请各省区市妇联、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解放军总政组织部统一反馈本系统参会人员报名回执。其他参会人员请填写报名回执后直接反馈全国妇联办公厅。如不能参会,请填写不参加十届四次执委会议人员回执,并反馈全国妇联办公厅。 2. 京外参会人员如需接站,请于2011年12月15日(星期四)前将十届四次执委会议接站回执传真至全国妇联机关服务中心。 请尽量在当地购买往返机(车)票。如需协助预订返程机(车)票,请在回执上注明并在备注栏填写身份证号码。 3.会议期间不安排随行人员住会。 六、联系方式 全国妇联办公厅联系人:何 洁 袁福利 联系电话:010-65225318 65103009 65135507(传真) 全国妇联机关服务中心联系人:王 群 联系电话:010-65103397 65225356(传真) 中国妇女活动中心总机:010-65286666 附件:1.十届四次执委会议报名回执 2.不参加十届四次执委会议人员回执 3.十届四次执委会议接站回执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11年12月2日 附件1:十届四次执委会议报名回执
此表可复印 附件2:不参加十届四次执委会议人员回执
附件3:十届四次执委会议接站回执
注:如需预定返程票,请在备注一栏写明身份证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