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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大力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紧紧围绕服务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主题,立足促进交通运输经济发展和稳定,根据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实际特点,广泛开展广大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工地、进港站、进车船活动,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对象和要求 (一)普法重点:我省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交通运输系统的公务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服务和管理对象。 (二)具体要求 1、加强法律学习的相关制度建设。根据“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各地、各单位要在认真分析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等制度和办法,为切实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提供制度保证。 2、加强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要提高认识,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要把宪法、法律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原则和要求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规范内活动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交通运输的意识和能力;二要坚持做到“三个一”,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半年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一次、每年组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不少于一次,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三要通过努力,在2013年即“六五”普法中期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全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和年度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3、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公务员的学法守法用法工作。结合交通运输系统政府部门“公权力集中、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特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要制定本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工作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二要在全系统公务员中开展“四个一”学法活动,即:每年学一部新法律,每季度参加一次法律培训、每半年参加一次法律考试、写一篇法律学习心得,重点学习与正确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素养和能力;三要建立并落实公务员学法考核制度,对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作为任职、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守法用法工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涉及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质检、航务海事以及综合执法等门类,执法任务十分繁重,需要调整规范的纵横交错的经济、行政、法律关系十分复杂。因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各地、各单位一要分级分类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工作,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家讲座辅导与集中研讨交流相结合,学习法条与分析典型案例相结合、开展技能比武与指导执法细节相结合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开展执法骨干培训,采取与高校联合办班和参加部西培等方式,“六五”普法期间要培养50名“执法业务骨干”、100名“优秀基层执法标兵”,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引领效用;三要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落实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切实做好一年一度的执法评议工作,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四要切实开展以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文书、统一工作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形象建设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全部完成,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5、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一要健全全系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二要切实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三要进一步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四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省厅拟于2012年、2014年的“12.4”法制宣传日前后举办全省范围的交通运输法律知识电视竞赛,提高全社会交通运输法律知识的普及率、知晓率,为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