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2.统一执法证件:包括统一尺寸、样式的ic卡式执法证和皮套。ic卡式执法证印有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内置芯片储存有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年审记录等数据,与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配合,实现对执法队伍的动态管理。皮套分为折叠皮套、胸卡皮套、胸挂皮套三种,印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字样,和ic卡式执法证配套使用。 3.统一工作服装:包括日常执法服饰和应急执法服饰两类,主要由不同季节穿着的标志服以及反光背心、帽子等组成。工作服装式样沿用相关标志的基本元素和颜色。同时,根据行业内各执法门类,分别设计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等不同门类的执法臂章,区别行业内的不同执法门类。应急工作服装为印有“河南交通”字样的多功能服、作训服、反光背心等。 4.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包括各类基层交通运输执法场所的门楣、牌匾、竖式灯箱、玻璃防撞条和立面色带,整体沿用深蓝绿色,风格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志相统一。配有黄、白辅助色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执法机构中英文名称,易于识别,方便于服务人民群众。 三、工作步骤 1.组织动员阶段(2011年9月-11月) (1)成立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 (3)召开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4)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加强执法形象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政策统一、标准一致、协调联动。 2.建设实施阶段(2011年11月一2012年12月) 各单位要按照形象建设工作方案,落实加强执法形象建设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制定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明确阶段性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3.督查整改阶段(2012年11月-12月) 要把形象建设工作纳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将建设成果作为衡量法制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边建设,边考核。省厅将在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中对各单位建设工作的阶段性成果进行考核,对于没有严格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实施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4.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元月一6月) 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对本地、本单位执法形象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情况总结于2013年3月31日前报省厅政策法规处。省厅将组织验收评比,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验收情况,推广一批典型经验,表彰一批执法形象建设示范单位。 四、职责分工 (一)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负责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 省厅政策法规处负责执法形象建设综合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建设方案,细化建设标准,督导建设进程,验收建设成果,并联合厅科技处、通信中心具体做好执法证件统一工作。 厅财务处、规划处负责建设经费保障,一是争取部的资金、政策支持;二是加强与省财政厅和发改委的沟通协调,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统一执法证件经费和统一基层执法场所外观补助经费及时到位。 厅公路局、高管局、运输局具体负责统一工作服装、执法标志工作,指导、监督各基层执法单位做好执法场所外观统一工作,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确保落到实处。 厅办公室、运管办、路政处、监察室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省辖市、县(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具体负责本地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加强执法形象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分工,细化阶段性工作任务并明确完成时限,调动各方面资源,积极筹措执法形象建设资金,按时高质量完成执法形象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要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三个服务”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工作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力争2012年内完成。 (二)加大投入,完善保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加强执法形象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执法形象建设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明确资金渠道,保障经费落实到位。 (三)强化标准,确保统一。要坚持政令统一,严格按照省厅各项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确保标准统一、形象一致、工作协调。各单位要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措施计划纳入法制工作规划,做到统一部署、统一配置、统一行动、统一考核。加强执法评议考核,强化监督,要通过执法形象竞赛比武、评选执法形象建设示范单位、组织开展执法形象建设专项检查等形式推动工作进展。 (四)严格制度,规范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执法标志和工作服装发放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发放范围,重点装备一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要做到执法标志使用规范,着装整洁统一。要严格执法风纪,强化装备管理,通过加强执法形象建设,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服务,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