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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体育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推动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全面促进我市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工作方针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全民健身体制机制,努力推进全民健身工作日常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全民健身为改善民生服务、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把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共同参与紧密结合,不断增强全民健身的活力和后劲;坚持为西安经济建设服务,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不断促进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努力争创西部体育强市。 三、工作目标 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比例、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等指标均达到和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较好地满足全民健身需求 1.完善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健全市、区县两级全民健身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办)三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区县体育总会建设,充分发挥体育社团和协会的指导作用,积极引导新兴群众性体育项目和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加强基层体育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市乡镇(街道办)文体活动站均达到“五有”(有牌子、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活动)目标;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组织开展体育活动,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事业性体育机构为骨干,以社会性体育组织为助手,以群众性体育健身组织为基础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继续开展城市体育先进街道、社区创建活动,力争更多的街道、社区步入全国或省级城市体育先进行列。 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每年培训公益类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名,确保每千人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奉献、服务社会的荣誉感;加强职业类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培训、考核、认证、管理机制。 3.积极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加强县级国民体质检测站建设,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逐步扩大国民体质监测的覆盖率。认真做好全国第四次国民体质测试实施工作。 (二)大力实施“体育惠民五大工程”,加快城乡体育基础设施发展 1.实施区县全民健身综合中心工程。到2015年,区县全民健身综合中心达到“四个一”(1个体育馆、1座综合楼、1个标准田径场、1块全民健身活动场地)标准。2011-2015年开工建成的区县“全民健身综合中心”,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都将予以资金支持。 2.实施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到2013年,实现全市行政社区全民健身器材全覆盖。定期更换废损器材,确保健身器材使用安全。 3.实施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按照《陕西省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逐步加大市、区县两级配套资金投入,努力提高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 4.实施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行政村配备1幅篮球架,2幅室外乒乓球台和多件健身器材,每年完成437-469个行政村的建设任务,到2015年覆盖率达到85%。 5.实施全民健身示范区(带)工程。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在历史遗迹、革命旧址、著名景区、公园绿地等群众锻炼休闲密集区,配套建设全民健身示范区(带),安装健身器材,完善体育功能,打造城市亮点,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