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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抚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1]98号
【颁布时间】 2011-11-22
【实施时间】 2011-1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4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1〕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咸金奎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王 飞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 翔 市公安局副局长

  

  崔 巍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吴庆文 市科技局副局长

  

  曹 翔 市司法局副局长

  

  马兴伟 市农委副主任

  

  刘春利 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李中文 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张 群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战 宇 市畜牧局副局长

  

  秦 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刘景林 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黄宝坤 市质监局副局长

  

  姚大夫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许立安 市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王宪琪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张文献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徐伟良、经侦支队支队长韩学军、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王龙同志担任。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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