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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六、水务局 行政许可事项:1. 取水许可;2. 河道采砂许可;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及水工程审批;4.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5.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6.年度用水计划审批;7.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审核。 十七、农业局 行政许可事项:1. 内陆水域捕捞许可证核发;2.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及运输许可初审;3.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以外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4.规划范围内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初审;5. 渔业捕捞许可证。 十八、畜牧局 行政许可事项:种畜禽生产经营及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非行政许可事项:畜禽人工授精人员证书颁发。 十九、林业局 行政许可事项:1.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2. 征占用林地审核(含临时占用林地);3. 木材运输许可证的核发;4. 国内森林植物检疫许可;5.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6. 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猎捕许可。 二十、商务局 行政许可事项:1. 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2. 加油站审批;3. 总投资在市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延期、注销审批。 非行政许可事项:1. 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2. 酒类流通管理备案登记。 二十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行政许可事项:1. 设立电影放映单位许可;2. 接受卫星传送的境外(内)电视节目许可;3. 创办连续性、编印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许可前初审;4.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印刷企业和个人设立许可(外资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除外)。 非行政许可事项:文化类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前资格审查。 二十二、卫生局 行政许可事项:1. 卫生许可证审批(含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办、复核、变更、延续);2. 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及验收(含:新建、改建、扩建职业病危害、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项目;3. 放射诊疗许可(含:校验、变更、延续);4. 餐饮服务许可(含:变更、延续);5. 100张床位以下医疗机构审批(含:中医、中西医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注销、校验);6.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含:变更注册,重新注册,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香港、澳门地区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台湾地区医师来大陆短期行医、军队医师转地方行医许可);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发(含:换证、变更);8.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执业许可(含:服务机构审验、变更、换证)。 非行政许可事项:1. 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2. 新农合定点医院核准;3. 护士执业注册初审、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核准;4. 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审查;5.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办理。 二十三、人口计生委 行政许可事项:《输卵(精)管复通手术许可证》审批。 非行政许可事项: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 二十四、外侨办 非行政许可事项:1. 因公出国(境)核准;2. 归侨侨眷(考生)身份认证审核。 二十五、体育局 非行政许可事项:1. 国家二级、三级裁判员(运动员)审批及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批;2. 体育经营场所和经营活动备案及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备案;3.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 二十六、旅游局 行政许可事项:旅行社设立审核。 非行政许可事项:1. 导游证审核;2.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及年审。 二十七、安全监管局 行政许可事项: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证)核发、变更、延期审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证)首次初审、变更、延期初审;2. 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新建加油(气)甲种)设立初审;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计审查、安全竣工验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4.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审查、现状评价报告审查、安全专项评价报告审查(探矿或者采矿证延续);5.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初审;6. 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设立、变更、延期初审;7.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初审及烟花爆竹经营(批发)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