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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抚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1]93号
【颁布时间】 2011-11-02
【实施时间】 2011-11-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4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2011年冬季城市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依法查处损毁绿地、树木等行为。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监督作用,配合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对破坏绿化行为要及时曝光。

  

  六、考核监督

  

  冬季植树工作已列为 2011 年城市管理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从 11 月 1 日开始,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每 10 天检查各区、各单位绿化项目启动及实施落实情况。各区、各部门要设专职联络员,每周按要求定期定时将绿化工作、完成工作量及时上报。市绩效办等部门要加强考评检查,对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消极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1. 新抚区 2011 冬季绿化项目明细表(略)

  

  2. 望花区 2011 冬季绿化项目明细表(略)

  

  3. 东洲区 2011 冬季绿化项目明细表(略)

  

  4. 顺城区 2011 冬季绿化项目明细表(略)

  

  5. 抚顺经济开发区 2011 冬季绿化项目明细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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