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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玉屏侗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玉府办发[2011]196号
【颁布时间】 2011-11-03
【实施时间】 2011-11-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4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玉府办发〔2011〕1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安委会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289号)、11月1日全区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第四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现将大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净化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各位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时间

  

  此次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检查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制定方案(11月2日前)。

  

  第二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排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1月3日至11月30日)。

  

  第三阶段:组织开展“回头看”,整改各类隐患(12月1日至31日)。

  

  四、检查内容

  

  (一)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张德江副总理10月8日在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以及栗战书书记、赵克志省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情况。

  

  (二)排查整治非煤矿山、道路桥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工商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的同时,要重点突出交通运输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要集中排查整治长途客货运输、危险品运输、桥梁、在建“两高”工程工地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相关单位、各级各类人员是否把安全生产方针作为第一前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和落实情况;各级干部深入一线、到岗到位,落实安全包保制度情况;关键作业的卡位情况,职工执行作业纪律、劳动纪律和标准化情况;对安全问题进行整改,责任进行追究、考核等情况。

  

  (四)安全保障情况。各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情况;经营及施工设施的检测监测和养护维修等情况;运营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运营组织指挥等情况,特别是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运用中暴露出问题的分析和整治措施落实情况等;职工作业控制,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设备发生事故故障等非正常情况经营组织、安全应急保障情况等;营业及施工组织的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季节性防洪安全措施、降雨、雪检查巡视、重点环节监控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气候措施落实情况等。

  

  (五)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及执行情况;落实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情况,“打非”工作成效及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情况。

  

  (六)建立健全和落实规章制度情况。重点检查各行业、各岗位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建立健全情况;现行质量安全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执行落实情况。

  

  (七)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情况;职业教育培训、全员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班前培训,以及职工培训合格上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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