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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深入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全省各级人民银行要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通知》(银发〔2011〕185号)要求,对辖内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情况开展评估,加大评估频率,公开评估结果。对支持小微企业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在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以及市场准入上给予倾斜,对政策执行差的金融机构,采取通报批评、约见主要负责人谈话等措施,确保小微企业信贷政策的有效落实。 七、加强小微企业征信体系建设。紧紧抓住国务院部署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有利时机,做好对小微企业政策宣传和诚信文化的培育、引导,做好小微企业征信系统建设工作。优先支持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执行好的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以及担保公司等各类融资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满足信息需求。 八、积极建立和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在河北省货币信贷政策执行委员会领导下,建立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业工作委员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协商交流与信息共享,通过召开银企对接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重点项目,向小微企业介绍金融产品,实现银企双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中小企业帮扶活动,深入基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做好融资顾问,帮扶中小企业破解经营困境和融资难题。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